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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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