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全文5K字。试图学习李碧华,学不来她的感性,因此想学的是叙事思路和转场,但总觉得不是很像,不怎么顺利。可以的话,希望评论老爷们评一评,这篇文结构上和描写上是什么感觉,或者和李碧华的差距(区别?)在哪个点。【※本文出现的所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均为虚构※】
mode:求知
烧黑烟,最新公布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而芳龄三十的化学教授陈宝珠,是这门非遗手艺的第七代传人。
要说这门非遗手艺的起源,不怎么好听,同某时前朝的某次饥荒有关,数百年的光阴,历史上绕不开的一次变迁,而那饥荒,更是稍微接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知道的大型事件。
时至今日,“烧黑烟”已经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在官方的介绍上,这门手艺,作为白事的一环,是为了祈雨而来。
人们会在下葬后,于坟前将火盆点燃,这是仪式的一部分。要由沾亲带故的血脉亲属伸出手来,将东西慢慢地添进火底,通常是:死者生前常用的物件、死者所穿的最后一件衣服、以及在火化前最新从死者身上取下的一部分东西——任何东西——直至火盆里烧出黑烟,升上苍穹,汇集成黑色的一片云彩。
这便是手艺本身。
可祈雨。祈求的事情,人的愿力在其中,满心欢喜地翻云覆雨,就成了旁的东西。更复杂的东西。
“嗳,宝珠,听说有纪录片要去采访你老家哦?”
食堂净是些平平无奇无功无过的大锅饭菜谱,若要刺探八卦,却成了再好不过的地方。
“是呢,因为这次采访同非遗有关,我也要一起回去才行。”陈宝珠笑说,“小兰,怎么你又把实验室的白大褂穿出来?”
“我那边还有一件,这个?是要拿回去洗掉啦。”同事小兰摆摆手,“别岔开话题啦,这次我听说,那个许教授也要跟着一起去哦?是真的吗?”
说的是学校里英俊到令人昏迷的风云人物,许逸周,较陈宝珠略年长几岁,虽然遭受过婚变,反倒成了女人们虎视眈眈的钻石王老五。
听说是女人追求外国梦,偷渡,便失踪而抛下了他。
小兰又说:“他对你那样亲近,这一次,还不给他机会吗?”
……旁人是不知道的。陈宝珠无意识地咬了咬筷子尖,浓黑的长眉蹙起来。教化学的她与教文学的他唯一的交集便是车子,停车时,两人会同样因为想找个靠近学校大门的位置而碰在一起。
校园社交中,总是说那个许教授对那个陈教授殷切得勤,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陈教授总是晾着人家。真是莫名其妙的一对儿,平时也没见有什么交集不是,不过许教授都那么上赶着追求了,陈教授可真是铁石心肠的女人喔!
“是他自己总凑上来,不是吗?”宝珠扯了张纸擦嘴,“何况咱们在一个实验室,你也知道,实在总忙得很。”
“哎呀,可别说了!我前两天向公司要的试剂还没到货呢,该催了呀,我都忘记了!”
宝珠端起空盘,就见小兰眼睛一转,眼巴巴地要凑过来:“宝珠,我的好宝珠,你那大徒弟能不能借我一用?”
“你自己同他讲去!”
“先要等你发话不是?你讲话一顶一起效,好宝珠——”
“原来你的家乡是这样子。”
许逸周讲话的声音很好听,他全然通晓自己的魅力。
若要说,他是一颗熟透的、已被采撷的果实,将自己用时尚品味妥帖地包装起来。毛发?向来打理得清清爽爽。知道这次是去什么地方出差,还特意穿了有民俗设计的设计师品牌。
簇簇红绳自胸前坠到腰间,串珠颜色剔透,被重力拖在绳弧的最低点,腰间的挂饰还缠着数股流苏,行走间摇摆不断。
“是呀。家里人都不在了,我也很久没回来了。”陈宝珠仍是抿着唇笑,好矜持。
许逸周神色变换,想要道歉(社交辞令的一种,不是吗)却被纪录片的负责人打断。
是中央派下来的人,不好再插嘴。他紧紧地合上嘴巴,捏着公文包的拳头攥了一攥。
“陈教授。噢,许教授,不好意思打断你们讲话。陈教授,我们这边这组人要去找村长面谈一下,麻烦您,您看我们怎么去比较合适?”
这含义倒是很清楚的。
“最合适的?自然就是我带你们去啰,你们拿好文件和证件就OK啦。”
陈宝珠站起身来。
她穿得十足青春靓丽,极便于出行的全套运动装,扎起一个干脆利索的马尾辫,旅途奔波而出逃的碎发垂坠在额旁,随风轻轻跳动。加上她保养得体的身段与面庞,同许逸周站在一处,不像同事,像教师与学生。
村长,看不出岁数的老大爷,高原的日光与风不在乎人的年龄,总一视同仁地击打下来。
“我是赫连寨子的二女儿呀,让玛,你认不得我啦?”
陈宝珠牵起老人的手,相携坐下在床边。让玛,就是他们方言里对一家之主的称呼。见到老村长,谁都能叫上一声让玛。
可让玛老人实在是太老了,呼吸腐朽,动作迟缓。
“就是烧黑烟的那丫头呀,让玛!中央来人啦,要拍咱们村子呢,你看?”
让玛老人略显浑浊的眼珠终于动了一动,转向面孔显然柔和许多的陌生人们。高原上的种族,约莫是长久的环境影响,脸庞的骨骼较之平原要深邃许多。
许逸周的眼睛仍追在陈宝珠身上,她连发绳都是都市人最常见的黑色松紧带,只看穿着打扮,一点不像高原上的女儿。可那张脸,只一眼,就教人无法不意识到她的特别。而旁人见了他,也不会觉得他穿着的是什么民族风情呢,那摇曳的珠绳流苏,尽数是去神留形的设计语言。
“阿赭赫连,你的席加回来了。”老人放开了陈宝珠的手,向门后的人唤道。
好一个青年人。
赭石色的长袍同让玛老人类似的形制,二十五六的青年却有着少年抽条般的体型,青葱一样挺拔。油亮乌黑的粗硬发丝,留得半长,编成小小的辫子,用黑色发带束在脑后,发顶仍野蛮地炸起,直戳戳指天。
更招眼的是青年的脸。
相似的浓眉,相似的眉骨,相似的眼。
一双乌黑的眼珠钉在她身上。
陈宝珠收回了手。
“我的弟弟,这是怎么搞的,你又瘦啦?”
她抿了抿唇,柔和道。
在平原上、在学校里,未曾听过的温言软语。
“或许你可以叫我言午?”许逸周捻着陈宝珠乌黑的发尾,说,“你们的姓氏都是两个音节呢。”
“好没情趣的叫法!”陈宝珠打他两下,嗔笑着,没什么力道,“怎么就‘都’?明明我姓陈呢!”
她自己给自己的名字,随的是她妈妈的姓氏,但除了为自己置办户口的陈宝珠,没人知道这件事——甚至没人知道她妈妈姓陈。
陈宝珠在让玛老人家附近借了寨子住,同许逸周一起,没人说什么。
拍摄组在村子里到处采风,让玛老人点过头后就没人再反对,这里女人不多,孩子也少,看到摄像机都闪躲。不像男人们,尤其是阿赭赫连,能接替陈宝珠的访谈,向外来人介绍需要入镜的事物。
预定中最后的拍摄素材是陈宝珠亲自烧一次黑烟,结束后大伙儿就收拾东西回到平原。因为没有白事,让玛老人着阿赭赫连选个日子,去打开祠堂的门。
而陈宝珠没有同阿赭赫连住在一起,尽管两人都是赫连寨子的血脉后人,哪怕多年不见也亲——如——姐——弟——
“你没有这边的名字吗?我真好奇,宝珠,你可不可以告诉我?”
寨子的窗也被厚实的绒布遮掩,缝隙间挤进来一点甜蜜的月光,在雪白的皮肤上,糖霜一样。
“哪里有呢,只有陈宝珠呀,我就是陈宝珠喔。”
臂膀缠上男人的脖子,将他扯下,赤裸的两具肉体,经由皮毛包裹,性爱是更粗蛮的、更放纵的,完全暴露本性,毫不遮掩。
是的,陈宝珠完全放开了,热情的、欢迎的,仍是同平原中截然不同的。而许逸周,他狠狠掐住了陈宝珠的脖子,扼到双手青筋层层迸起,汗珠掉下来,蒙住了两个人的眼睛。
“是什么意思呢,宝珠?席——加——是什么意思呢?你出轨了吗?你背着我有别的男人了吗?”
转天陈宝珠带上了围巾。
阿赭赫连用漆黑的眼珠望着她和他。
赫连寨子里有女娃娃死了。
说是干农活时上了不常去的山侧,那处山雨常来,土壤松软。孩子就这样坠到山底下去。
摄影组自然是想要拍摄的,但陈宝珠摇了摇手:“这不好。”
他们民俗上对人离世的仪式有多重视,通过烧黑烟这件事存在本身,就足以彰显出来。
阿赭赫连捉住她的手腕。他二人乍一看甚是相似,凑到一处来,就又觉得这男女之间是泾渭分明的了。
“让我的席加来做这场仪式。只要你们除了拍摄什么都不做,我可以带你们去。”
年青的让玛候选人说。
陈宝珠清澈地看着这个年岁更小、却也早已成年的男人。她知道许逸周在一旁深重地吸气呼气,鼻翼鼓动着压抑怒气,但腕上扣紧的这只粗粝的、乡间劳作的手,她太熟悉。
她用手指头尖叩一叩那宽阔的指节,像绒毛脱落:“阿赭。”
“这仪式我可以做,我当然要做。”
她抿起唇,略一眨眼睛,多叫人感动的一双水眸,太美丽。
青年人向她压过身体,只一个呼吸,就松手离去。
而后是另一个男人的温度,附骨之疽一般覆上来。
“我会解释。”她抢在他前面开口,“但要等仪式结束,那时,我同你回家。”
“你一定要带我回家。”陈宝珠在许逸周耳边,轻声呢喃。
火很快点了起来,热量盘旋而上,在镜头里,空气中剐下扭曲的影子痕迹。陈宝珠仍是再平凡不过的一身都市服装,阿赭赫连叫人送予她的长袍被她同其他燃料一并抱在怀里。除此之外,还有小女娃最喜欢的一根头绳,被树枝石子割裂的七寸长的外套,孩子的头发——还有一只细小的血肉模糊的手臂。
“是孩子的父母要宝珠用上的。”许逸周在镜头外轻声解释着。
“我还需要一些土壤。”而陈宝珠左看看右看看,望望天望望地,浓眉蹙起,“这时刻的天气比我预计要差一些,就近取一些土壤就可以,大概这些。”她在满怀抱的东西里艰难地伸出手,比了一个圆,许逸周知道这是她常用的某个实验器具的大小。
“大概十五克。”他补充道。
阿赭赫连猛地拧过头来,目露凶光。
许教授就沐浴在这种视线中,矜持地抹了抹不存在的褶皱。
交锋间陈宝珠的第一样东西已经放了下去,便是阿赭赫连送给她的衣服——许教授更加挺直了脊背——一声堪比天雷的爆炸响声!火焰一时间塌陷下去,随后猛地窜高到两米,呕吐般冒出一大股黑烟。
这次满意的换成阿赭赫连了。
摄影机后爆发出阵阵惊呼,可高原上的人们,尤其是女娃娃的一双父母,却是像明白了什么一般。夫妇俩身体哆嗦着想要指一指那火焰,却控制不住地泪流满面。
陈宝珠仰起脸,向两位一夜间苍老下去的人点了点头,热度炙烤出来的汗水同她后颈的碎发一同蜿蜒在她莹白的颈侧。
而后是那只小小的手臂。难言的气味轰炸开来,火焰弯下腰去,那股黑烟却更凝实地直冲天际,随后是那根发绳、破碎的衣服,终于,陈宝珠要的土壤来了。
她方才直起身来,绕着硕大的火焰行走,一圈,一圈,一圈……天暗了下来。
天暗了下来。
夫妇两人跌倒在地,他们看着陈宝珠,紊乱地、激动地、全身呈现出一种无意识的痉挛,眼光却灼热,像在看他们的登天梯。
起风。
陈宝珠将死去女孩的新鲜头发与土壤混在一起,向火焰泼洒而去。
一阵舞动的异色的火焰,雷光骤然打亮。
火焰在中央,高原的人们环绕着,由阿赭赫连的一声调子起头,高喊着祭奠的方言向天空举起手来。摄影镜头被紧紧地拉住,盖上紧急避险用的防水布,许逸周被这动作惊动,才如梦初醒伸出手,要去拉陈宝珠避雨。
没能走到她身旁,骤雨滂沱而下。
人们环绕着陈宝珠,蹦着跳着高声念唱;那对夫妻匍匐在她脚下,合着双手拜天拜地拜陈宝珠。哭和笑混在一起,泥土与水渍在脸上蜿蜒成浆。
陈宝珠就在喧闹一片中被许逸周拉进怀里,在阿赭赫连走上来之前,她一同地向他说:“是阿赭赫连杀了那孩子。”
“我是阿赭赫连的席加,言午老师,”
她蜜糖的嗓音成了含着雨水的砒霜,融得堵死了呼吸与心跳。
“我是他的女人,言午老师,他要把我变成他的女人。”
女人被从怀里拽走,被雨水淋湿的寒冷顷刻填补了体温的空余。
陈宝珠在人群中心被阿赭赫连亲吻,湿淋淋的发丝布料贴合在一起,青年人抱紧了他的女人,一匹未经驯化的野生动物捉住了经由文明烹饪过的食物,他们是那样蛮横又无礼,而生机极蓬勃。
而文学教授的怀里只剩下一颗小小的激发器,女人不顾一切地塞给他,贴在心口。
宝珠。
是妈妈私下叫她的小名。
虽然白天妈妈是爸爸的席加,到了晚上,她就成了不知道哪个男人的席加。陈宝珠不是爸爸的女儿。她不知道是谁的女儿。她是妈妈的女儿。
妈妈曾是化学家。在来到这个寨子之前。
她也不是自愿来这里的,像这里的其他大多数女人一样。
一座好的坟墓应当能经受大雨的冲刷,自古以来,这里的人们相信,如果坟墓的土包能在烧黑烟带来的雨水之下安然无恙,那就是死去的人在保佑剩下的族人。
永远是活着的人获得更多。
到如今,只要黑烟能带来骤雨,死去就是更有用的。
更有用的是能烧出降下雨水的黑烟的人。
妈妈是这样活下来的。
那时土里埋着的,是妈妈的第一个孩子,是姐姐,同她一样,没有名字的姐姐。
那样一场急促狂嚎的骤雨。
我的宝珠。妈妈干裂的唇贴着孩子的额头。这一切都是可以制造的,只要知道原理,这一切都……
之后妈妈死去了。可她的东西出现在了让玛家里。
她知道是爸爸做的这一切。接下来轮到她来做这个烧黑烟的人。
女孩慢慢长成了陈宝珠,她靠着那一点点干裂的爱,为她自己挣来一切。
并且决意用这一切的筹码,换一刻短暂的天光。
某个桃色消息,因为牵扯到真实的人命风声很小,就只在学校范围内传播,半遮半掩,成了校园社交里一代又一代津津乐道的八卦故事。
非遗相关的纪录片最后成功上线,只不过在某一集的开头特意添加了背景解说,演职员表里某几个人名加上了黑色的方框。
旁白饱满而公式,讲这门手艺的历史,讲非遗传人的优秀,又遗憾村庄的偏远与落后,在导演组离开不久后,年华正好的非遗传人因为习俗上的恶性争斗而不幸离世,村庄更是十不存一。当天,更是在当地发生了一场奇特的特大降雨,没有预报,时间不长,一场莫名其妙的骤雨。
如今,烧黑烟这门手艺已经失传,再不会有人提起来。
END
作者:不死乡
mode:求知,笑语
维达尔梦见过一场雨。
他依稀记得,拥抱是温暖的。温暖到血液淌进自己的衣领,搭着对方手臂的肩膀因为中弹而痛到麻木。最后从一片漆黑的大路走到诊所那段记忆,自己也几乎完全忘记了。
在黑暗中,他恍惚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格外漫长的梦。梦里有他的整个童年时期,教堂后面青葱的草地上开出的小花,悠扬的钟声回荡在晴朗的蓝天下,明亮教室内温习的读书声,冬日午后被窝里面的温暖,父母呼唤过的他的姓名,记忆里平安夜那天的晚餐……这一切的一切都溶解在那个梦里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下着雨。雨滴声点点滴落在窗台上,风中窗户间隙中吹进来,吹动隔开床铺间的白帘,带来丝丝清爽的寒气。他看得见月光从外面照进来,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坐在窗户旁边,而不是床上,对方似乎是还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清醒。于是维达尔选择了装睡,就像是小时候为了躲在被窝里面再看一章节的书,而偷偷对父母做过的那样。尽管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他还是像那个时候那样放缓了呼吸,拉长了频率。在黑暗里睁着眼,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对方似乎是想打开窗户抽烟,可窗户缝隙里面透出来的冷风足够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外面的温度。那肯定很冷,维达尔想。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为了抽烟选择冻死自己,如果是对一个陌生人,那维达尔还会有心情感慨一句:哇哦,那也太黑手党了。可是他不觉得对方应该这么对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做了,他毕竟在装睡,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一句:喂,这也太不黑手党了。
好在是对方那么做,最后也只是压着门把手推开房门出去了,关上门的声音在安静的室内清晰可闻,外面雨势渐挺停,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想什么,但是鉴于明天不用带伤上班的情况,他决定借着不多的落雨声再先睡一会。
或许这么多年的经历就像是做梦一样。每天活在上班下班和加班里的维达尔自己都觉得,自己上班上得就像是做梦一样。以至于在抽烟喝酒应该是平常的黑手党里面,维达尔眼一闭选择了烟酒不沾,起码在上班期间他是不会喝酒的,他如是说。他可不想在熬夜少食的情况下哪天因为烟酒这种东西猝死在了路边,那也太难看了。
[我感觉到我还在呼吸。]
维达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坐在室外的长椅上。细雨飘落,打湿了他的头发,他也没管,只是匆匆写在笔记本上后,目光就看向港口,稀疏的路灯光线下,照不出道路上的几个人影。
他哧哧地笑,莫名得态度就像是一个黑手党那样,在墨拉亚这里似乎所有人都沾染上了那么一些喜怒无常,就连维达尔也自觉没能逃过。他写,[我觉得我还能看见明天的太阳,如果还能看见明天的夕阳的话,肯定会感觉很好。如果我在今天晚上死去,那么我就会在今天晚上死去,然后或许就会有人来顶替我的位置,这个世界也依旧在正常运转,不会有任何卡壳,多么完美的世界。]
他拎着酒瓶,在河岸边走,没喝上一口酒,也不想学行为艺术,把酒倒进臭水沟。于是他就这样拎着酒瓶,带着湿漉漉的一身雨水走回了夜总会,把瓶子随便往哪个桌上一放,等待不知道是谁把它捡走。
维达尔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个温暖的家庭,很多在意他的家人,温热的三餐和一个安稳的家。这就是他想要的全部东西。以至于诺伯特在对他伸出手的时候,他没有拒绝那个男人。尽管对方看起来似乎跟温暖沾不上边,但是维达尔还是觉得,或许有这样一个人在的话,自己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重组要更快呢。起码自己应该很快能得到非常多的兄弟,吃饭的时候不需要是一个人什么的。
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但是这一切都应该结束了。维达尔自知自己的话多到难以言喻,可面对这件事情,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应该大吵大闹地质问对方然后说自己干不下去了?还是应该留下一封信之后干脆利落地消失在某个夜晚?这简直就是两种极端,前者维达尔甚至会怀疑诺伯特会想毙了自己,当然后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种怀疑的根本原因是维达尔再清楚不过:他在怀疑,怀疑诺伯特在怀疑自己。多伤人的词。他觉得他们之间的信任已经出现了裂缝,对方或许早就不想好好听他说话了,那么距离他们无法成为一家人这件事情也就不远了。
毕竟自己不会跟兰斯离开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信任,就像是兰斯没吃一口他的蛋糕那样,他也没喝一口兰斯的茶。那个时候维达尔便明白,自己不会和兰斯成为家人,就算是对方其实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没有信任的情况下,什么关系也该到头了。
他本来也不想去思考那么多的。太多悲观的想法不断地出现,以至于在这件事情上,维达尔也觉得自己坐不住了。他非常想从这里逃走,无论是逃去哪里。
好在是跟卡尔还有伊利斯还有拉万他们出去的时候,自己出了点小岔子。啪叽一下摔倒了,差点自己都觉得自己要爬不起来了的程度。
像尸体一样。太方便了。他觉得如果自己能一直像尸体一样的话,或许所有人都能在他面前畅所欲言了,那他也不需要再去辛苦地套话,也不需要装作任何样子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能被塞进兰斯的办公桌又或者是沙发下面,能听到更多事情的话,或许也可以。
然后被人像抬尸体抬回了诺伯特家里。那个时候他突然希望自己成为真正的尸体或者是继续头疼下去,比起来面对,他更希望能逃避,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见到诺伯特了。
尤其是对方看起来又疲惫又愧疚的时候,他也跟着有些心软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要完蛋了。或许自己不应该在这种事情还想着自己,或许对方本来就像是从前那样把难啃的工作又放心交给了自己呢……?但是维达尔一句话也不敢多问,他宁可把自己所见所闻的每一个细节告诉对方,直到对方让自己闭嘴为止。
他或许并不擅长撒谎。起码他即使是面对兰斯那家伙,也几乎没怎么骗过兰斯什么。不过这次,他打算撒个小小的谎言,他不想吃枪子,那样太痛了,他也不想逃走的时候显得就像是落水狗一样,于是在想到了比较折中的办法,比如说请假什么的。说实话,他不觉得对方一天的假期都不会给自己放,那也实在是太刻薄了。
但是给自己放假两年什么的……维达尔也不知道该想什么,也许他这次滚蛋正好让诺伯特如愿以偿,免去了自己这个心腹大患;也许是对方真的想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也许呢……维达尔哪里知道什么。
他还有很多非常糟糕的问题想问对方。但是维达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太伤感情了。而一句话都能卡在嗓子里面说不出来的样子也根本不像他,根本不像他对诺伯特。明明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好瞒着对方的,但是到了这种时候把什么都瞒下来了。
诺伯特说,[记得回来]
那他还能怎么说呢。
他选择什么也不说,他仿佛听见雨又落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下多久。
作者:重编程
mod:随意
备注:东方project同人小说铃仙梦向(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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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皮卡车的车厢里
2022年夏,我坐在副座那个寡言的中尉旁边,驾驶一辆大皮卡沿妖怪之山南麓开赴前线,车轮碾过薄薄单层砾石铺就的林路,路旁大丛大丛水飞蓟的叶子表面浮着泥汤,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现在成了细腻的一层浮土,挡泥板和保险杠上全都是这种浮土,还有弹痕、划痕、锈痕、以及更多黄豆大的陷坑。车轮深深陷进砾石底下深厚的泥泞里,空气中潮湿的枯松针和橡胶皮的味道混在一块,大皮卡艰难地前进。
晒得透明的大气中,太阳干燥如一束烟,透过车篷布从后窗进来,连不锈钢水壶也被烤的温热,水壶里溶着补给桶再生塑料的气味。天边炮声如闷雷不绝于耳。
雷声越来越近,逐渐生脆,发宣。那个中尉使狠劲儿搡了我一下子,一脚踹开门,我立刻跳下车朝垂直大路的方向跑了一阵,扑卧在马尾松的树冠下,不一会儿,一个编队的攻击机呼啸而过。
中尉比我先回到车里,用“外面的”话说,她是只兔娘。两只生有绒毛的、修长的耳朵总是皱皱巴巴、从中间儿折折着竖在她头上。我上车时动作很大,故意显得利索,而她正使劲儿薅着那头属于一个陆军中尉的紫罗兰色及腰长发,把狼狈间沾上的苍耳和枯叶渣渣摘干净。车身一抖,中尉令人发毛的红色的双眼旋即投来矫揉着过量冷淡的关切,却很快又收回去了。我想告诉她我完好无损,能够继续执行任务,而她从不需要我说出口,她属于兔子的玉红色双眸能听到我的心声,这是我反复试探确认过的,因此我,小部分时间里回味尴尬,用绝大部分时间以最大的热忱在心底骚扰我的这位中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给我的第一印象说不上好。过分长且像绸缎般柔顺的紫罗兰色长发,四肢细长,身板瘦弱,肩膀很窄,拎着玩具模样的枪,像任何漫展里常见的面庞俊俏的cos小姐姐扎上丛林迷彩、外腰带加子弹袋一样。一位小天使,不需要呼吸和拉屎,长着隐形的翅膀。我乐意在大多数场合邂逅她,尤其是招募长期合租舍友的见面约会上,唯独不包括我掀起皮卡车拖斗篷布时,发现她像赫萝光着身子躺在劳伦斯的马车厢里那样躺在我的备用轮胎上,我车上只拉物资不拉麦子,并且我断却回家的念想也已很多年了。
我开始察觉她听得见我心里话也是从那时起,我只当她是个假兵,而她在我们第一次接敌时一把枪压制六个火力点,打得一个满编排丢盔卸甲,不忘在一连串战术动作中穿插一个流畅的背向卧倒将目瞪口呆的我剪趴下。
那之后我开始怀疑她是幻想乡方面的最终决战兵器、人造人、冬兵、老乡人……每小时在心里换一个叫法,想象她身上背着无数军事机密,背上的疤比她杀的人还要多,要是某一天我下定决心询问她的过往,她一定会告诉我无可奉告,并淡淡地吐出可爱的粉色舌头,展示上面烙青色的咒印,像任何一个根的忍者会做的那样。有一天她终于忍无可忍了,在我意淫她被团藏调教的时候告诉我她叫铃仙,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不叫佐井。
诸如此类的试探数不胜数,以至于我早已彻底失去在她面前维护形象的必要性。但战果也很显著,除了知道她叫铃仙,现在我还知道了她是志愿兵(跟我不一样),而且从前就打过不少仗。头上的兔耳朵其实是天线,所以皱皱巴巴也不会难受。眼睛发红跟库拉皮卡没关系,虽然两人战斗力同样特别离谱、而且打架时眼睛同样会变成绯红色且发光的宝玉。
这时我才发现比起我了解她的,她对我的了解可能更少些,有些话之所以是心里话,就是因为耳朵听到的分量总是比眼睛听到要重些。重点不在于她晓得没有,而在于她晓得我晓得她晓得了,便不好再装作无动于衷,因为我确信她在意我,她是我的中尉,我是她的上等兵,她不可能不在意我,她是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于是车开动以后,我忽然问她,躺在航空机炮或者投弹仓下头那一瞬间,在想些什么。
她一边观察后视镜一边点点头。
我顿了顿说,我也一样。
我说我常常想起我老家的湿地,一个十来年前串门主要靠划船的地方,十来年前我还小,像现在讨厌飞机螺旋桨冷硬突兀的“……哒哒哒哒哒……”一般讨厌柴油船外挂机的“……突突突突突……”,隔着那么远,“哒哒哒”和“突突突”听起来没什么两样,我还是跟住在三垟湿地一样劳作饮水叹息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突如其来的“哒哒哒”,三垟湿地的空气和这里一样润,而且父亲的皮卡车也一样充满一股橡胶皮的味道。
那蛮糟糕的,她说。我们的对话到此为止。
天色渐渐暗下来,森林里无边的树冠是头一层夜幕。白天蒸腾的水汽留存酷热片刻,并迅速冷却下去,凝结成第二层夜幕。而沉默向着地平线延展为一张大气球皮,为世界盖上最后一层夜幕,我熄了火,放下后窗爬进拖斗,躺在硬帆布棚下面,静静等待铃仙的责任心慢慢膨大,像我期待的那般撑炸夜幕。
大概从入伍以来我不曾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回忆神隐前的记忆,入夜了,停在一座森林溽热的树丛里,被硬帆布罩着,我好像回到了湿地里,我想起我是怎么紧贴着潮得渗水的墙上,努力从空调机上够下我父亲藏的书房钥匙,好趁他外出办事溜进去翻那些故纸堆,那些被压在项目文件、专业参考书、设计草稿之下的青春回忆。我了解不少旧事,譬如我父亲曾经喜欢过好多好多小姑娘,她们大多没有厚度,也没有烦恼,住在一个叫做幻想乡的世外桃源里;譬如刚有我的那段时间,父亲全职照顾我,房贷和育儿开销的重担几乎压到他一人头上,他不得已掏出学生时代的“爱好”,在一家视觉设计公司当班之余画些同人漫画补贴家用。他手底下的功夫过硬,也不缺创意和幽默,不久在圈子里积累下很高的声望,场贩通贩捧场的人不少。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这点夜草聊胜于无,并且占用他很多精力,不多久就封笔退圈了。我不厌其烦地翻开一本又一本潮黄、有霉味的自印刊,他们压在很厚一叠宣纸下面,不知多久没见过光,令人震惊的是父亲居然还留着它们。
印象中父亲虽然与我亲近,但那亲近中总带有某种补偿的意味和勉强的成分,我们很少一起去游乐园或者进行其他家庭活动,因为我讨厌他上翘的悲伤嘴角流出带有分明怜悯的问题。“想不想去游乐园,想不想去动物园”。等我掌握了溜进他书房的绝招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掌握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实,正是这些事实沉重了他亲近的字眼,我知道他知道,但是他不知道我知道,于是无济于补。后来我一直一直在等他自己向我坦白那件事,我以为恰当的时机会是我成年那天,但是没有,也许他认为那件事与我彻底无关,他只当那件事是我未曾谋面的母亲与他单方面的约定,也许他认为我不知道会活得更轻松,也许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但如今我已经永远失去听他亲口说出那事实和那些原因的机会了,我被困在幻想乡,被困在七月的魔法之森和连天的炮火之中了,我身边是他的铃仙,几乎和她笔下一模一样,我当然认得她,从第一眼我就认出她是铃仙,目前现在四肢完好,精神无恙。
“感谢您对本作的购买支持。好久不见抑或初次见面,我是非也
“这次是尽情想象着‘兔子们的军旅生涯’创作的故事,也寄托了我年轻时当兵生涯的一些往事,大家看完如果有一些触动,我会倍感荣幸哦(笑
“想画成从“铃仙因为月球发生的战争而逃到了幻想乡”的一设出发,通过不断加入neta展开情节的故事,没想到设定越做越长,最后变成正剧展开了。
“初稿拿给朋友看的时候,被评价‘非常有趣啊这个’。
“索性又不断扩展,画成长篇连载一样的感觉,至今已经来到了第4本。
“不过因为是同人漫画,所以不会有编辑催稿,可以画个尽性。
“铃仙叛逃以后,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虽然如此,我可没有停止的打算哦。
“下一本,战火将烧到幻想乡,再度被卷入战争的兔子阿,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安宁,你会怎么做呢?
“那么总而言之感谢您能读到这里,期待下一本与大家再见。
“发行者:非也”
整齐码放的书脊表面,一长串“《战火的玉兔》 非也著”“《兔子战记》 非也著”“《兔子×兔子》非也著” “《发〇之书》 非也著”竖着连成好看的暗色色块,那一年父亲四十五岁,十五年前母亲以她最残酷的牺牲换来了他与她的孩子,那个孩子在十五岁那年发现父亲曾经是个东方同人画师,而且性癖出奇地糟糕。
一阵急遽的、轻浮的悲伤突然来访,在父亲曾经无比热爱的土地上,在父亲最喜爱的主角身边,在父亲留给我最烂漫的幻想里,我不能撒谎说我不曾寻觅过他无比努力但每每未能传达给我的温情,或许他同样在等我先开口,好让他不至于矫情地将往事娓娓道来,但不论如何,等待决不能再成为我的遗憾。
我迷迷糊糊地,徘徊在回忆与梦境的边缘,隐约看见那个铃仙真的朝我过来了,轻轻唤醒我,已经是后半夜了,轮到我值夜,铃仙休息。无论多久我都习惯不了这种事,我不是指值夜。
要天亮了,水汽陡地降下来化为凌晨的雾瘴,树冠的罅隙和林窗间投下点点微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中尉从背后轻轻搂住我,我这才发现她同我一样一宿没睡。
我真的,我不该在夜里胡思乱想。
然而她只是搂得紧了些。
我愣了一下,转身与她相拥,我们倒在硬帆布上,崭新的一天,远方炮声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