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角色为折射镜×华彩段,华彩段对折射镜单箭头铁暗恋,折射镜对华彩段没有爱情向
文章为折射镜第一视角,可能需要配合人设纸观看
让华彩段入职“幻影”是我曾十分抗拒的事。
我们失去了曾经的记忆,但我仍能感觉得到那种难言的绝望,而我潜意识里为之骄傲的,自信且开朗的少女,在我因为那段未知的过往而痛到无法呼吸时,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上的创伤对她造成了不可逆的改变,这使她同样非常地,非常地痛苦。
……从理想国中坠落,心如刀割,破碎得无处可伤。
初到香港时,我们两个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作为黑户却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我不能让华彩段跟着我吃苦,我不清楚这究竟是出于保护欲还是其他什么心理,我只知道,我害怕失去她,因此哪怕前面是地狱我也甘愿前往。宁可做在夜晚中追着未知的希望啄食的盲目之鸟,漂泊流浪不得安宁,我也想让华彩段活下去。
我带着一身伤靠在擂台边上的时候,仍旧这样想着。多的是押我输的人,可我总会赢,我必须赢。短暂的中场休息足够我恢复状态,那些格斗的技巧大多来自我身体的肌肉记忆,本能一样驱使我躲避和攻击,然后作为胜者伤痕累累地翻下擂台,拿到一笔可观的钱。
第一年里,靠着出色的身手,我在几家黑拳场赚了不少,偶尔有些大老板看中我的实力,决定雇佣我做打手,大老板们……不,我的雇主们,虽然最开始他们因为我的长相质疑过我,但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些对手看到我的第一眼也会这般放下些许的警惕,以为我不过是比赛看点的一个添头,最终我打败了所有人,他们承认了我的本事,这就是我可以出卖给老板们的东西,谁让我从不失手。
总之只要结果如我所想,那就好。
如此,我渐渐有了些当地黑道势力的人脉,手里也多了为自保而犯下的人命,不过我向来只接受雇佣关系,就算有些老板不想放人,脱身对我来说也容易得很,只是要委屈华彩段陪着我换一个住处。
这对华彩段来说无关紧要,她甚至会笑着问我舍不舍得那家我最常光临的甜品店,然后照旧偷偷在我的茶里丢上两块方糖。
趁着转移住处的几天空闲,我带着华彩段去了剧院,票是提前买好的,提前一天给了她一个惊喜。华彩段第二天高兴地早早就起了,坐在台下时,她前所未有地专注,神情里满是对舞台的憧憬和向往,她也曾是专业的歌剧演员,也曾是舞台聚光灯下最耀眼的女主角。
也许有一天,我能再次给予她这样的生活。
我的极光小姐,你仍是那宇宙的奇观。
第二年,我彻底离开地下拳场,凭借自己的关系购入了三支不同类型的枪械,无一例外,威力大射程远。除了给雇主打工,暗网上的悬赏人物也会是我的目标,知道那个无名无姓的杀手是我的人不多。
刺杀不同的悬赏目标时我极少用同一把枪,虽然我对热武实在算不上擅长,但手段多一些,被确认身份的可能也小一些,说到这里我还要感谢『心游』,异能完全弥补了我在熟练度上的缺陷,也大大提升了枪械的射程,使得我常常能在搜查的人到来前就撤离。
我不会天真到认为从黑市购入的武器就不会成为那些人探查我身份的线索,毕竟能拿出管制枪械的贩子们身份和人脉能差到哪儿去,所以表面上我只要要做好一个给钱就可以雇佣的外包打手就好,老板们手底下都不干净,不会愿意看见一个只杀恶人的杀手。
毕竟他们的脑袋大概率也挂在暗网上明码标价,都是为了钱杀人,杀他们甚至更赚。
不过我很少这么做就是了,谁让我需要维持当下的身份。
华彩段大多时候被我藏在家里——虽然听起来有些奇怪。即便我无法确定那座房子能不能称得上是“家”,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那里只会有我和华彩段在。我用尽一切手段藏匿她的存在,所以至少现在,它就是与世隔绝的桃源乡。
我担心她一个人会感到孤独,也想过以后有机会去一个没人见过我们的地方过普通的生活,不用再遮掩躲藏,光明正大地活着。手上的钱再攒一攒,就够我们搞到官方的公民身份了,再留一部分用来购置房产,眼下这套低价卖出去就好了。
我们都期待着那一天,但比离开的契机更早到来的是“幻影”。
我拥有异能这件事终究瞒不住“幻影”,我知道不止我一个人拥有异能,华彩段也有,世界上必然有统一的组织来管理异能者们,我常打听一些都市传说,也因此愈发确定自己的猜想,不过两年了我才被找到,确实让我有些意外。
入职“幻影”对我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公理之内,我仍旧可以做我想做的事,且不必再束手束脚,也代表我不用再费心躲避那些跟踪,华彩段的安全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而这些的前提是她也拥有异能这件事不会被“幻影”发现。
哪怕我不会让她单独执行任务,我也不敢将华彩段置于未知的危险中,万一呢?万一就算我豁出性命,仍旧保护不好华彩段呢?
她所拥有的异能是和我一样的『心游』,却没法对自己生效。还有『天琴』,她自己尚且没有自保的能力,我根本不可能放心让华彩段用『天琴』去保护其他人,而她夸张的精神力会对大多人造成压迫,这代表着能在『天琴』之下行动自如的人所面对的访客不会简单。
得知我的担忧,华彩段向我发誓,绝不会使用自己的异能。
而后我才稍稍安心下来,想办法彻底摆脱了之前的工作,成为了“幻影”九龙半岛分区的一员。
没了那么多顾虑,我随着心意重新提起剑,靠着『重塑』,将它们打磨成我熟悉的模样。
我和华彩段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可以出去旅游,或者什么都不做,放松地在家躺上一整天。
我们购置了新的烤箱,做出来的蛋糕味道很不错,就是糖加得稍稍有些过量,配上浓一点的红茶会好很多,我带了一部分到办公室和同事们分享。之后我才知道华彩段加糖的时候多加了一份,好吧,只是一点小瑕疵,新做的柠檬茶酸酸甜甜的,她肯定会喜欢,但是不能再那样多加糖了,对嗓子不太好。
之后我陪华彩段去看了最新上演的剧目,女主演的唱功非常扎实,直到睡前她还在反复哼唱她最喜欢的那一片段,还找了网上的不同版本对比学习,我路过的时候发现她在沙发上抱着平板睡得就算是天塌了都不会醒,华彩段总是这样,她知道我会把她抱回房间睡觉,所以经常困了便倒头就睡。
赶上街上人少的好时候,我们会带着相机出门,拍的大多是我们,也有好看的花花草草,路过巷口,华彩段被一只圆滚滚的橘猫碰瓷了,橘猫躺在她脚边,一边撒娇一边用头去蹭华彩段,她当即就走不动了,把猫从头到尾摸了一遍,我就趁着这个时候去街对面买火腿肠,回来的时候,看见华彩段和橘猫脸贴脸幸福地笑,相机在我这里,我没忍住,举起相机拍了好几张,打算回头挑出最好的一张洗出来,橘猫看我走过来,叼着火腿肠呼噜噜地又撒了个娇,然后哒哒地踮脚跑了。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是么?
……
华彩段骗了我。
我一直以来都清楚她的不安,也知道她内心的焦虑,可为什么,我清楚自己愿意为了华彩段付出一切,却不曾想到华彩段不会甘心只是单纯被我保护着呢?她对我的在意,和我对她的在意,从来是对等的,华彩段想要保护我的心情,和我想要保护华彩段的心情,也是对等的。
『心游』生效时会改变人的外貌,最明显的就是眼睛,而我从没见过华彩段表现出使用『心游』的特征,看着她眼中的湛蓝,我没法不对她说的话信以为真。
实际自始至终,华彩段的『心游』都在对我生效,一刻不曾停下,而即便如此,她的不安,也还是在我执行某一次任务时爆发了。
我入职“幻影”的第二个月,访客频频现界,我和几个同事连着跑了好些天外勤,忙得脚不沾地。
傍晚时分。阴雨连绵,海岸边雾气重重,这是由于处理不及时而扩散开的“雾都环伺”,我们本以为这片大雾之后只有狼群,可真的走入迷雾中时,却出现了我们没想到的其他直接现界的访客,虽不是无法应对,但迷雾之中能见度低,狼群又露出锋利的獠牙要将我们全都猎杀于此处,事情就变得棘手起来。
我们几个处理完第一个狼群后都已经很疲惫了,但箭在弦上,谁也没法退,只能咽下颤抖的痛呼,调动起异能,寄希望于有人接到信息来支援。
我的『心游』分在了四个人身上,已经到了极限,但仍旧远远不够,随着异能的过度使用,我的体力流失速度在加剧……我们撑不久了,这片大雾只被驱散了一小半。
可濒临绝境之时,我们等到的并不是会带来惨烈伤亡的血战,而是突如其来的安静,无论是迷雾、狼群,其他虎视眈眈的访客,还是嘈杂喧闹到令人心烦的雨声,都变得越来越远,从我们身边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剩我因恐惧和震惊而几乎要迸裂的心跳声。
——是『天琴』。
无暇思考华彩段为什么会出现,趁着『天琴』的屏障尚未完全闭合,我立刻向身边的同事大喊出撤退的信号,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那种让人毛骨悚然到喘不过气的威胁。
我的话音还没有落下,世界彻底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且在顷刻间爆发出剧烈的力量,仅有一曲咏叹调回响在这片无声的空间里,翻涌迷雾,掀起浪涛,几乎不分敌我的精神攻击让我们都不由得精神恍惚,有人直接因此昏迷。直到退出一定的范围后,这歌声才突兀地消失不见,我走在队伍最后方,确认所有人都撤离之后,立即头也不回地再次冲进雾中。
我知道华彩段在这里,可我找不到她。
『天琴』彻底失控了,而她是这一曲中最恢弘的华彩段,无法抵抗『天琴』的我,和访客们一样都是奔流的杂音,作为咏叹调的最强音,华彩段势必要将所有杂音剔除,可她还认得出我,她还在尽全力避免伤到我。
我的感受告诉我华彩段必定是失去了对『天琴』的掌控,她在不顾一切地释放异能,而她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绝不能再唱下去,可她没法停下来,我只能拼尽全力在雾中狂奔,狼群凄厉地尖啸着扑向我,我反击回去,却不敢停,我怕慢了这一步,事情就会落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整整七分钟,在这七分钟的绝望快将我逼疯时,我终于在雾都环伺的深处找到了华彩段,鲜红的血从她喉中不断地涌出,从来干净整洁的长裙沾满了尘土,被血洇成深深的红,又干涸成顽固的黑,华彩段仿佛行尸走肉般,枯坐着看向我,同时最后一音落下,『天琴』之内,迷雾尽散,访客无存。
趁着这个时机,在『天琴』再一次失控之前,我压制住了华彩段。
我能感受到手掌下一片温热的粘腻,她被群狼无首咬穿了肩膀,面色苍白,安静地仿佛停止了呼吸,我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地抱着她,疼得实在是没了力气,浑身发抖,摸不出她究竟还有没有心跳,只能用满是铁锈味的嗓子叫她的名字。即便华彩段极力控制,『天琴』的攻击还是对我造成了伤害,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眼前一片重影。
她那枚象征着七弦琴的胸针掉到了一旁,我捡了起来仔细地收好,看着华彩段染血的脸,我只能用尚且干净的右手轻轻擦拭着,别无他法。
我恍惚间觉得,也许我们两个会死在这里。
彻底陷入黑暗前,我似乎看到了有人向着这边跑来。
华彩段的精神力几乎透支,陷入重度昏迷,经抢救后脱离了危险,只是暂时还没有苏醒的迹象。
在守着她醒来的日子里,我没有一刻不在后悔和愧疚,我希望她平安地活着,也希望她能够快乐,我想要的东西不多,在我空闲的时间里,华彩段会带我去各个甜品店品鉴新品,而我则是带她去一切她想要去的地方。
我们失去了太多,还拥有的只剩下了彼此,我本以为我和华彩段可以就这样一直逃避着曾经的痛苦活下去,但遗忘不代表痊愈,即便我们不再相互慰藉着舔舐伤口,好像一切都步入了正轨,这份隐患终究还是爆发了,并且使华彩段险些丧命。
我应该和她好好谈一谈,告诉她我一直以来的顾虑和担忧,也听听她隐藏在温顺外表下真实的想法。
但现在那些都不重要,我只想看到华彩段醒来。
她睁开眼的那一个清晨,我早早地醒了,也许是多年相识带来的默契,或者说心有灵犀,我无端感到安心,总觉得她一定会醒来。
我们默默注视着彼此,我嘴边的话转了好几圈,最后说出口的,只有一句“早安”以及“对不起”。
她回以我一个拥抱。
华彩段失声了,医生说能够恢复,但是要注意饮食,她又不能吃甜的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生活着,我请了假来处理我们之间的问题。这急不来,我们都还没做好准备,默契地没有提起过『天琴』失控的那个夜晚,华彩段几乎发不出声音,于是我手机里堆满了她发来的信息,还有一条是问我要不要去洗照片。
我答应了,于是客厅就多了一张华彩段和橘猫的合影,华彩段路过超市顺手买了一堆冰淇凌,树莓口味的,但是她不能吃,只能存在冰箱里眼馋。
有天晚上,华彩段嗓子还哑着,说话只有很小的气音,却突然对我说:“那天我感到解脱。”
她坐在沙发上,我半蹲在她身前,我听清了,可下一秒她移开垂下的眼眸,没再开口了。
第十三天的时候,华彩段的状况终于好了大半,她的胸针有些地方因为磕碰变形了,先前被我送去修复,正巧也在那天修好了,我把它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那一整天我们都没有交流,她欲言又止的神态落在我眼里,而我没有催促。
第十四天,凌晨五点,我们谁也没能睡着,华彩段推开我卧室的门,倚在门边望着我,像是从前等我出门一样,我回望过去,说了句稍等。我之前就没换居家的衣服,直接披件大衣就能出门,我和华彩段彼此无言地并肩着散步到那天出事的地方,华彩段望着海峡出神了许久,用干哑的声音叫我的名字。
“折射镜。”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称呼我。
我一直以来哽着的那口气散了,闷闷地“嗯”了一声。
“我想一直在你身边。”
她咳了两声,嗓子还是不舒服,语速放得很慢,我没有着急,只是沉默地听着她终于坦白内心:“你担心我遇到危险,可你却忘了我也时时刻刻在意你的安危,我明白你的想法,可我没法安心,我做不到只是苦苦地等待你,或许某一日,我等到的不再是你,我不敢想那一天真的发生了我该怎么办。”
华彩段说这话的时候,始终生效着的『心游』终于被解开,她也终于露出那双金红的宛如极光般光华流转的眼眸。
“这世上能让我感到安心的地方只有你的身边,但你做了决定,我不想和你争执这些,才把自己的『心游』用在你身上,这样,你出事,我就会知道。”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们被过去伤得千疮百孔,又恐惧着即将到来的明天,我有些不敢再轻易做出决定。
可当我看着她的眼睛,和她一贯以来的内敛截然相反的明艳的眼睛,我忽然觉得,我一直都吝啬于给予华彩段信任,不是信任她说出的那些话都是真话,而是信任她愿意站在我身边,与我一同面对那些尚未到来的东西,我们只拥有彼此,我却不信任她,从而让她决定以这种方式来保护我。
我果然后悔了。
“小华,我一直以来没什么执着的东西,因为我不曾拥有过……后来我拥有了,但如今又失去了。我不能再失去你了。”
“可我也没法拒绝你,让你因为我的拒绝而痛苦,我有时候会希望你自私一点就好了,不要承担那么多的压力。”
她伸出手,勾起小指:“那我们约定……假如某一天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被死亡带走,另一个人都要活下去,好吗?”
潮湿的海风令人烦闷,我们的头发都被吹拂得有些凌乱,我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珠宝盒,那里面是一颗欧泊石,它与我作为异能媒介的那颗欧泊的成色相差无几,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是我早早就想要送给华彩段的礼物。
我也伸出手,和她拉勾,说:“我想,如果真的有人将你从我身边夺走,我会拼尽全力活下去,人也好访客也好,就算是恶魔,我也会用尽一生将他杀死,但在这之前,我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
华彩段一直紧绷的情绪放松下来,夜色下,她洁白的身影在风中摇曳,显得无比单薄,她身上的那些伤还没好彻底,裹了暖和的外套避免受寒,眼眶吹得泛红,半张脸都埋在衣领里,却控制不住地露出笑容。
她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却仍旧没有改变想法。
这让我忽地想起刚到香港的那一年,在黑拳馆的那些日子,当时的我和现在的华彩段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都一样固执。
虽说如此,我却也和华彩段一样莫名放松下来。
“往后都在一起吗。”
我听见自己笑了,压抑着泪意地笑,我说:“对,一直在一起。”
那个装着欧泊的盒子被揣进了华彩段的外套口袋里,天渐渐亮了,我们相对而立。
“华彩段。”
“嗯?”
“我们回家吧,回我们的家。”
她依旧笑着。
片刻。
我听见她沙哑的,哽咽的声音。
她说。
“好,我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