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从未抵达过的地方。
人死后如果不埋进土地,那么便被洒向山,飘下河,沉入海,无论如何,肉体确有归宿,重新进入世界的呼吸中,从万物之一,化春泥,化雷雨,化秋风与冬雪,成为物之万一。躯体之外,死后去往何处便是众说纷纭,但总归会有这样那样的传说,秘造的居所,天堂地狱,黑白无常与阴曹地府,六道轮回转世云云。可若生来就没有躯体,身体与魂灵便绝非对立,死也就不再意味着割裂的可能性。对徘而言,脱离载体,本该意味着数据之死;不再依附灵器,也是电子幽灵之死。那么,此方又是何处?
二零六五年,“101宠物店”在世间的无数份存档之一并没有迎来彻底清空。半个世纪以来,稳固发展的云储存技术确保数据在载体之外的地方仍藏有第二个备份,光是删除APP和本地数据也不能抹除它们,遑论已经从中诞生的幽灵。就在本地数据删除的同一瞬间,没有经历任何数据传输的过程,徘便立刻在另一处睁开了眼睛。
她眼前茫茫一片,竟然是大海。说是海水,但冲刷在她脚趾上时,却没有任何触感。海在数据里应有的冰凉,冲刷的力道,一概没有,反倒像是云层,汹涌淌过,什么都没有留下。徘揉揉眼睛,她坐在沙滩上,脚背和双手都很干净,一旁的小洞里埋着寄居蟹,缓缓挪动,星星点点的贝壳缀在一整片沙滩上,像死去的蝴蝶。海中起起伏伏着不少塑料瓶、坏掉的渔网,但好像也不阻挠虎鲸在空中翻腾。沙滩近海面的边界上落满了漂流瓶,走上三五步就能发现一个,大小一致,女孩的掌心刚好能捏稳,软木塞摁得紧紧的,她试图拔开一个,但怎么也拧不开,只好放回到沙滩上。漂流瓶的数量之多,在阴云间隙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远远看去,这片海域和沙滩的衔接处也发起光来。
这是哪里?
电子幽灵还是同一个电子幽灵,意志并没有随着卸载而消散,只觉前一秒钟还在画皮的身旁,下一秒就被转移到无边无际的海滨,对这地方可谓一无所知。然而徘也清楚,如果目前作为“徘”的她仍然存在,记得自己给自己的名字,秘密基地的故事,那么“101宠物店”的这份数据存档必然还一模一样存在于世间的某一个载体中。再看向四周,从夜莺到游鲸,豺狗到长颈鹿,小象到沙漠猫无奇不有,比起现实中的动物还都体型迥异,彼此互不陌生,在寂寥无人的海滩上嬉闹,或者自顾自睡觉。她惊愕地睁大眼睛:
显然此刻,她所在的这无尽海滨就只可能是储存着所有账户云存档的服务器数据库了。
“欢迎回来!”
一条浑身芸石色,带着少许白色斑纹的长毛犬朝她奔来。这条小狗她认识,是管理员账号的小狗。徘惊讶地发现,因为使用者喜欢一只手能捧起的幼犬,所以十几年下来,他也还是长不大的古牧模样,冲徘跑过去的时候,腿脚都还不麻利,在沙滩上一瘸一拐,尾巴摇出龙卷风。徘蹲下身。在这片沙滩上,她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十五岁女孩那么大,也许是她的账号数据比起其余大部分账号要多的缘故——
想到这都是画皮的缘故,她的心里就抽痛了一下。
徘蹲下身,伸出手,小狗立刻把下巴耷拉在她掌心里,汪汪说道,“……你也来啦!”
只有她的模样并非账号存档中饲养等级最高的动物,而是人。她想,如果她要和其他所有存档一样,此刻在这沙滩上的,只该是一条巨大的金鱼——在这个游戏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人将一条初始金鱼的级别抚育得那么高呢。既然她现在不像是贤余的同类,而仍和在画皮身旁时的模样一致,会不会有可能在这片肉眼可见的沙滩上,她是目前唯一一个成为了电子幽灵的存档……
为什么偏偏是她?为什么是人的模样?仅仅因为她想陪伴人,那样也没道理不成为一条鱼,或者一只小狗吧?画皮觉得小鱼会更好吗?她不要看见自己,不要同自己说话,因为哪怕电子幽灵是人的模样,电子幽灵也始终跟她不一样。徘的胸口一揪一揪地犯紧,挠着小狗的下巴想,画皮也不需要她的陪伴,她变作人,可真是完全没有道理。她重新在小狗旁边坐下来,双臂抱着膝盖,歪头看着那条脏兮兮的小狗……他仍在冲她笑,冲她晃尾巴,和以前的潘一样。
徘心里七上八下的,有些生气,有些埋怨,也有些警惕,她消失了,够让潘明白过来吗?她变作人的样子,其实冥冥之中,并不是为了画皮,而是为了拯救潘吗?她想不明白,古牧湿漉漉的舌头却热情地从她耳边舔到鼻子。她环抱住他的脖子,一手挠着他的下巴,看他呼噜噜作响。太久没有人陪他了,被留在服务器数据中的宠物,看一眼就能知道饲主现在还有没有在玩游戏。如果皮毛干净,牙齿健康,浑身还散发着自然光芒,那一定是还在继续中的存档;如果长毛纠缠在一起,浑身都是尘土,鼻尖褪色,甚至长出跳蚤,那八成都是连程序都已经卸载了。徘知道现在自己能维持这幅模样也是画皮这近两年来没有放弃游戏的缘故,但早晚有一天,她会变得跟这条小狗一样吗?又因为她已经是电子幽灵了,于是她会比任何小狗都要更可怜,变成脏兮兮的徘,湿淋淋的徘,不再是天下第一Python的徘,而是无人问津,四处徘徊的徘。
“太久没有人回来啦,汪呜!”古牧仍赖在徘的怀中,耳朵贴着女孩肩膀,尾巴啪嗒啪嗒摇晃,徘把手掌覆在他的头顶上,上方浮现出古牧所属的账户UID“captain0328”,她立刻认出来,这个UID的用户名就是叫做“Python天下第一”的开发账户,是一个已经废弃的初始账号之一。原来属于他创造者一部分的人如今也已不知去向。它们不像徘,曾经是人世间怪异的一部分,亲眼见过画皮,现在哪怕这位“captain0328”来到这里,恐怕他的小狗也认不出他来吧?但这UID又叫徘觉得很熟悉,说不上来的熟悉,好像其实之前她在哪里见过,在APP的底层数据,或者贤余的哪个部分里看见过……
她安抚了一会儿小狗,被她碰过的地方,纠缠的毛发一点点梳理整齐,被长毛遮住的眼睛露出来,跟两颗黑曜石似的光辉,仿佛有魔力般,这魔力也让其他脏兮兮的动物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古牧是其中最亲近她的,比起其他动物来都还要信任徘。它一直都在说,这些年来它尽到了牧羊犬的职责,在这里照顾所有动物,安抚它们的情绪(如果它们真的有自己的情绪,而不只是程序里设定的动物性格的话),只是谁都绝口不提101宠物店如今的窘境。它既没有停止运行,也不再正常出现在软件商场里,基本上,要么是最初开服的几年里正常下载过软件,要么就是之后在软件商场里全名搜索,要不然基本上101宠物店都没有任何曝光,也不可能再吸引到新的玩家了。这片海滩和海洋里的,基本上就是所有游戏的存档,也就是101宠物店全部的数据量。徘拨弄着遮住古牧眼睛的长毛想,如果她们最后都是注定要被遗忘在这里的,没有办法一直陪伴在人的身边,那么先前在徒然堂,玉面说的话虽然难听,可又有哪里不对呢?这都是人图一时新鲜,朝后就都给忘了的东西,宠物店电子幽灵无非只是这种东西而已。
“我能感觉到,你跟我之前一样,”古牧冲她眨眨眼睛,“没想到吧?我认识我的主人哦。”
“……认识?”
“我的主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休息。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就能看见他啦,透过屏幕,反过来看他。手机屏幕,就是那么大,iPhone VX的屏幕,也许你不知道汪,你才两岁不到,还年轻呢!总之那时候,他从来不休息,把手机屏幕都摔坏了,还坚持用了好多年。我虽然能看见他,跟他对话,但我没法从屏幕里出去,我一直是他屏幕上的小狗呢,什么都听得懂,他夸我,说我特别聪明。
“有一次我看到他打开余额查询,新进去一笔的钱只够人在商店充值两单,他一直没什么钱,所以就写各种各样的程序赚钱,我们也是他写过的那些程序中的一部分。他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开发,但很快也有了自己的管理员账号用作测试,那个账号就是我。当然,101还有很多别人的账号,但只有我产生了想法……
“不是古牧的想法,不仅仅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听到他说,从小就好想养一条小狗,一条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可以陪着他到处流浪,要么就一起长大,要么就一起永远不长大,绝对不会离开他。他不要当孤独的十五岁小孩,如果有一条小狗的话,那个时候他就不会觉得什么依靠都没有了,因为至少他还有我!我想从屏幕里出去,成为他真正的小狗。如果世界上存在最美好的时光,那么就是躺在他的脚边晒太阳吧!
“我也见过和他共用账号的另一个管理员哦!他们俩是朋友,经常在手机上切换账号,共用同一个,我想大概这就是他们公用的测试账号吧。他们约好要一起去动物园,既然是101宠物店的开发团队,当然要一起去一次动物园,最好的话,亲手把所有写过的动物都摸一遍!他是我主人最好的朋友,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别人那么上心,也没见过他有朋友,虽然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彼此,但他们之间熟悉得比身边的人还要亲近……他们计划了很久,甚至还去动物园谈了夜场包场的计划,一切就在眼前,我还记得是惊蛰过后两个星期的一个礼拜天,三月二十日……但没到那一天,另一个人就病倒了。那天恰好是他登陆着这个账号,我透过手机屏幕看见有人急匆匆将他送去医院,他却再也没有从病房里出来过,也不再有人继续使用哪个手机了。也许到现在为止,那些数据都还留在那台手机了……
“我的主人消沉了一阵子,期间仍与我说话。他说我明明只是游戏里的小狗,但也好像能明白有人过世,笑话我没精打采的。然后,他又提到他的外婆听不见也不会说话,就像我听不懂也不会说话一样,但他却能懂得我们的意思,这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头。我当然不是他的外婆啦!我是他的小狗,我能懂得他的意思是因为我是从他心里诞生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但很快,接下去的日子里,他打开我的时间越来越少,看上去也越来越累,手上出现奇奇怪怪的伤痕。我们就这样慢慢疏远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再后来,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做这个软件的开发了,管理员账号也被收回去了,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他离开时连道别都来不及,好像只不过是休息了一天而已,就和最初他选择了我时一样,谁都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一开始,我不知道来了这边就意味着那边的数据已经不存在了,我以为他休息了一天,接着又是一天,两天,两百天,很快过去……我才明白,大概是他们修改了管理员账号密码,也要求他在终端上把存档数据删了个干净。期间有其他人登录这个账号,数据同步过去,我醒来睁开眼睛,透过不一样的华为屏幕看出去,却发现望着我的人不是他。再也不会有人和他一样对我说话了。所以我也不再说话,成为一条大家眼里的普通古牧,汪汪说着人听不懂的话,直到所有人都忘了我。
“如果我离开他了,他也过得很好,那证明我就是他不需要的小狗了。他一定找到了别的东西,能取代我,或者比我更好……他不需要我了,一定是因为后来的他比那个时候过得更幸福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哪怕晒不到太阳,好像也没关系了。”
古牧汪汪说着,在徘身边绕圈圈,追起自己的尾巴,和鼻尖上停留的白粉蝶,“所以我们回到这里来。这儿是我们一起玩的地方!所有101存档的动物们,最终都会回到这里来。徘,你是我们这里面最小的几个之一,你也要过得开心呀。”
徘仰起头,张开手掌,透过太阳,她的掌心也是半透明的,“……是这样吗?”
“什么样?”
“他不需要你,因为他已经很幸福了。”她睁大眼睛望着古牧,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幸福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要你了呢?以前的宠物不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古牧的眼神太清澈了,以至她根本问不出来。
“我们都是一个人使用的程序和数据,”古牧停止转圈,伸出毛茸茸的前爪,耷拉在徘的肩膀上,“你知道吗?养鱼的话,在101不用清洗水泵,监控水温和含氧量,养狗的话,在101不用早起遛狗,不用担心狗生病要花钱,对于没有条件养宠物,或者嫌麻烦的人来说,101曾经陪伴了他们一段时间。但是不要搞错了,徘,我们只不过是被设计出来,陪伴人度过某一段时间的程序。”
——只是程序而已?徘有些茫然,你是说,我们想陪他们,都是程序使然吗?可她并不想这么问,她讨厌有人会这么想,光是觉得这个想法可能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每一个人和每一份数据动物里,她就难以忍受。
古牧舔舔她的脸颊,低声呜呜道,“人养宠物是为了自己,到了后来,也会为了他们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坚持下去,而程序不一样。我们单纯因为人的需求而被开发,被使用,按照要求积累数据,讨人喜欢,如果人不需要我们了……那么他们就不需要了。他们没必要找理由坚持下去。他们会爱真正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因为那些都是和他们一样的生命,可他们不会去爱一段程序。他们不总是喜欢这么说吗?那些都是被程序写好的。所以,我们都是被程序写好的,在此之上,哪怕再有了我,有了你,徘,我们也是从数据中诞生的幽灵,和他们的根源从来都不一样。”
跟程序有什么好吵的,她想起画皮的声音,也想起潘朝前走来,毫不犹豫穿过她的身体。她多希望那时候自己有感觉到什么啊!寒冷也好,被风推动的感受也好,或者给潘带去一丝颤栗,一些寒冷,哪怕有一点点也好,可潘头也不回,于是她知道就像她什么都没感觉到一样,潘也一定什么都感觉不到。
“……你觉得这样就可以了?”
古牧垂下头,它仍是活泼可爱的幼犬模样,但徘注视着它的眼睛,知道它早已经老去,十几岁的狗,到了暮年,但在这数据之海的地方,它会一直一直是那个人喜欢的小狗模样。“所以啊,我一直在想,也许等到第二个和我一样的幽灵过来,她就能代替我照顾大家,我也会重新变回真正的小狗,不记得阳光和脚边毛毯的愿望,只要在沙滩上撒腿狂奔,在你旁边打滚就好啦。”
它摇晃着尾巴,在徘的注视下跑远了,不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个刚刚徘看见的漂流瓶。她接过透明的小瓶子,却发现这时的软木塞已经松动了,徘意识到古牧是管理员的数据,自然,也有管理员的权限。
“……你想知道漂流瓶里是什么吗?”
古牧轻声说,它伸出爪子挠了挠徘的手腕,示意她打开。
漂流瓶里是一张纸条,当然不是真正的纸张,而是在程序里“寄给某个时间里某个人”的那封信,在这数据之海显示成纸条的样子。徘打开卷得整整齐齐的字条,看见上面用标准体写着:“阔耳狐能摸了啊,上野牛逼。”落款正是那个管理员账号。徘有些困惑,抬头看着古牧,“这是……”
“我们没有修复的那个bug,”古牧用力地抖了抖浑身湿透的长毛,溅了徘一身,“用户虽然可以在游戏里选择2999年前任何一天的晚上八点定时发送,但后端逻辑没有联动改啦!因为那个突然死掉的开发在去动物园前一天不想加班,就顺手写了个随机值当做后端发送时间的缺省值,于是不知道怎么搞得就变成了2065年3月20日。在这天以前,全世界服务器里所有定时发送的消息全部都被拦下来了,积攒在这里,成为了这些没有漂走的漂流瓶。后来虽然发了bug的紧急通告,但还有很多粗心大意的玩家没有看,于是,这边就越积越多。”
更多的漂流瓶被它送到徘的脚边,徘一时忘记了画皮与潘,一个个拆开读了起来,那个开发者给朋友写了很多信息,她觉得奇怪,他明明知道这里面有个bug,消息在十多年前是没办法按照选择的时间发出去的,为什么他还在写呢?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写日常琐事,跟101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这确实也是玩家们彼此之间常发的消息。预祝你二十五岁生日快乐!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有玩家写给五年后的自己:希望你在大学过得开心,一定要染紫色头发啊!她会责怪101没有按时把这封信送到吗?
还有更多的信,全部都是玩家写给宠物们的,有人信誓旦旦:一年后我一定能解锁虎鲸的!也有人写了很长很长一封信,写到撑满了字符上限,她感谢陪伴着她的虎纹鹦鹉、西伯利亚虎、雪豹与波斯猫,说她刚刚升入高中时因为害怕同学,一个朋友都没有,但因为它们的缘故,结识了现在自己最好的朋友。还有人向自己的宠物抱怨妹妹喜新厌旧,已经很久没有上线过101了,但同时也向小动物们保证就算好友列表里没人一起玩,自己也不会简单放弃的。
徘每看完一张小纸条,手一松,纸条就自动卷好钻进玻璃瓶中,软木瓶塞嘭地一下重新封好口子,接着一个个滚回沙滩上,像是坠落在沙子上的星星碎片。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迎来了夜晚,徘坐在礁石上,放下最后一个古牧叼来的玻璃瓶。
“……你有名字吗?”她轻声问。
古牧摇摇头,“呜汪,他就叫我小狗,所以我就是小狗。”
“小狗。”徘没有放下手中的纸条,她攥得很近,远处的云层蜷曲,她能感觉从古牧身上传来异常的温度,顺着她的小腿往上窜,“如果我们只是程序,编写好的代码而已,为什么她们……”
他仍然摇晃着尾巴,轻舔徘的手指,它的舌头还是很粗糙,但已经不像徘刚刚来这儿时一样温热,湿润了。徘低头看着它,它的长毛又重新变得很长很长,长到盖住它的眼睛,就好像方才徘爱抚的魔力逐渐消失了似的。
“……我不知道。这也是我一直不明白的事情。”
徘一松手,字条就回到了最后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啪地一声,是那种不小心踩碎了贝壳的声音。她仍然坐在礁石上,一动不动,泳衣长长的后摆垂入海水。古牧趴在她的腿上,仍时不时地轻咬她的手腕,摇晃尾巴,用脑袋顶她的下巴,远处还有更多更多他们没有拆开的玻璃瓶,在海与沙的分界线上闪烁着光。
那天之后,小狗就不再说话了。
作者:綠鯉
【BGM:《爱殇》】
传说在多年前,大江北岸有一户文士世家,书房前院里有一棵大树。据说是前代家主年轻时亲手种下的,经过数十年已亭亭而立,外面的街上都能看见冠叶苍苍。每到春夏,白花落尽后粼粼碧叶丛生如伞,投下一片闪动着碎光的阴凉。家里上下,尤其是常常待在书房的少爷,最喜欢在树下读书乘凉。
他从小就在这间书房念书,从开着的房门望出去,那棵树就静静立在那里陪着他。多少个春秋里,他就在树下打盹、乘凉、读书、作诗。四下无人时,他会悄悄地把心里话都说给树听,哪怕知道不会收到回答。
而那棵树里藏着的灵,因他一年年声声呼唤而苏醒。自那之后便一直看着他长大,看过他喜怒哀乐,知道他每一种样子,听过他作的每一首诗,通晓他全部心事。
少爷坐在树下,阳光透过树隙落在他身上,就如树悄悄俯身趴在他肩头,与他同看看手中的书,或是看他。微风过时,就是树在与他应答。树的枝蔓也曾探进少爷的梦里,不止一次化身人形偷偷入梦,想要去见他。最终却都悄悄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看着他,即使梦中擦肩,也从未与他说话。
有时候,树也这么想——其实只要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他娶心上人过门,看着他儿孙满堂,也看着他满鬓华发,安然老去……不论梦里梦外,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看过他一生,或许就是刚好的。
那时的日光那么暖,小院里就是整个世界,刚好装得下一生的春秋与梦。
后来有一年,蛮人的军队打了过来,战火直烧到关内。关外的狼来势汹汹,一路上留下生灵涂炭。也是那年深秋,家主决意带着家人度过大江避战。
如过去的数十年一样,树亭亭立在秋风深院,看着家仆将家里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出来,带不走的也都封存起来。在几日扫除般的人来人往后,整个宅子静了下来,箱子包袱装了满车。它能看见的那一方小小的院子,霎时填满了秋风,空荡荡的。
是夜,家仆来向书房院子里的少爷通报,行李车马都已备好,天明就出发。
“少爷要是还有什么想带走的东西,也得快些斟酌了。”
树看见少年立在庭中,回过头来深深望了这边一眼,而后低头说:“没有了。”
家仆退下,而少爷穿过一院冰凉凉的月光再次走到树下,扶着树干轻叹,最后一次对它轻轻说着心里话,叹恨自己不曾习武不能阵前斩寇,到头来却还要抛下故园良友,忍辱逃亡。那些蛮人声名狼藉,不知开到了这里会做什么,屠杀?焚城?
他不愿想。
“听说要去的地方没有这样的院子……”少爷背靠着树干,抬头望进已经落尽了叶子的枝丫之间,凄然一笑:“哪怕有,我要怎么带你渡江?”
树从没有一刻那么渴望能在梦外化身人形。
它想伸出手与他十指相扣,想告诉他天命如此他无需内疚,告诉他,即便不能随他渡江,也愿意在这里等他回来。它全身的汁液都化成奔涌的江流,但它立在那里,作为一棵树,纹丝不动。
树决意在今夜去梦里见他,一夜说尽本该说上一生的话。
而那天少爷坐在树下,彻夜未眠。
待到天明白霜满地,一切都已打点妥当。少爷走出书房,关上院门前最后一次凝望院中的树。树亭亭立在那里,安静一如往昔。最终少年转身,锁好院门,离开了。
家人和车马都在门外等他,他上去牵过缰绳,低头随着队伍一同走出街口。
忽然间,一阵风从身后吹来一缕淡香,白色的花瓣千丝万缕缠抱上来,卷过他衣袖,落在他肩头。
他回过身,看见沉沉天色下,书房庭院的上空,一树白花开得轰轰烈烈。分明是深秋时节,那棵树却像是开出了他曾见过的所有春天,向他吹来一场浩荡芬芳的雪。
秋风如刀裁下温润的花瓣,寒意从每一朵柔软砭入它枝干深处。而树只是立在庭院中,披一身香雪与少爷远远相望。
天命难违,愿不相忘。一树繁花,送君渡江。
传说到那里就结束了,最后乱世之中那棵树如何,并没有人知道。
但是听说,最后一次有人看到已经长大成人的那位少爷时,离开的那天他从肩上拂下的花瓣被存在了香囊深处,也随他一同渡过寒江。任凭流离辗转,暗香从未离身。
作者:淺間
将军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漫漫黄沙已经快埋没了口鼻。
和他朝夕相伴的战马瘸了一条腿,一边哀哀嘶鸣,一边用粗糙润湿的鼻头顶他的脸。
折戟沉沙,尸横遍野,周遭是经过风沙洗礼也未能褪去的暗红。这是一场血战,攻守双方皆破釜沉舟,将军还记得自己一枪洞穿蛮夷首领的胸口,却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跌下了马背——想来,若没有这忠心护主的马儿,他大概也只会沦为塞外沙场一垒白骨罢。
军旗高扬着,在边塞的凌风中猎猎作响,但护旗的熟悉面孔却已经永远倒在了旗下。
将军记得那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将,被边塞的日头把脸晒得黝黑,一笑就显得口齿白亮。大伙总爱笑说他这牙口怕是能扛到七老八十——没曾想,他甚至看不到十八岁的太阳。
旗还立着、对方首领已身亡,将军想,我们也许没有输罢。
但人没了、只剩下他这孤家寡人一个将军,又怎敢说自己是赢家?
将军喝了水,吃了马背上的干粮,精疲力竭把自己扔到马背上的同时,也闭上眼把自己扔进了黑暗——只是这墨染般的暗色里,尚有一点嫣红的光。
那是他的海棠。
边塞都是驻军汉子,自然不缺饮酒作乐的地方,有教坊温柔乡,自然便有花魁镇场——但这里的花魁不看琴棋书画腹内诗书,只讲求个美艳大方。
某一日打了场胜仗,傍晚便有兵士拉将军出营帐,说边塞最好的教坊自请入营,美人们薄衣轻纱,直接就到了边防。
他不愿阻众人兴致,却也无意参与其中,便一人独自上了城墙。夕阳照着无边无际的沙丘,整个世界都泛着细碎的光,姑娘一身红衣,海棠花钗斜斜束着发,艳丽的海棠纹饰从衣摆攀援盛放,翩跹衣角下,是一双缀了银铃的赤足。
她看见他,先是惊诧,然后便妩媚笑着抬手摘了钗子。那墨染般的发合着夜幕倾洒下来,她樱桃小口咬了海棠花簪,抬手击掌,一步一舞,脚踝银铃声声,直直响在他心口上。
也许只走了几步,又或许走得遥远漫长,在他身前躬身站定的时候,女子娇小脸上唇红齿白眼光带水,麦色肌肤上挂着的汗珠在夕照里闪闪发亮。她递给他那海棠样的花钗,仿佛送他一枝初春里盛放的花,她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她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而她,便是一朵叫海棠的花。
谁能拒绝这样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天蓝草绿,世界宽广。
这朵娇花开在塞北边境,美艳而张扬,她不是名门闺秀、甚至不算小家碧玉,不懂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训条规矩,却知道怎么骑上马背,怎么策马扬鞭,懂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畅快淋漓,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胜今宵一场醉。
她像一束盛放的花,一抹至纯的嫣红,也像一滴至烈的酒,就那样浓墨重彩、热辣醇香地开进他波澜不起的人生,让边塞死水般的日子有了颜色、有了滋味,带了光。
但边塞,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过是因为明朝就可能马革裹尸不复还。
有来有往的小冲突如喝水吃饭般日常,大军压境、两军对垒,也是逃不过的几年一轮回。
军情紧急,临出征的那天,黄沙地上难得扬了点微雨。
晨光熹微,他醒得很早,床头多了一方海棠绣帕,帐中却已然没了她的身影——他恍然若失走出营帐,抬头却见尚未大亮的天光,照着城墙上一抹窈窕的嫣红。
“春宵苦短,儿郎们早去早回,莫让姑娘们多等呀!”她高高站着,脆生生喊着,引得大半个营的兵士都哄然笑开。
他望着她,看她遥遥望过来的一双明眸,觉得那嫣然笑着的艳红的人儿仿佛一团自眼底烧进心口的火。初时焦灼炙热,然后便长长久久的,在风雨兼程和枪林箭雨里,暖暖妥妥地将他护着。
那是,他的海棠。
回城的路不算远,但马儿和他,都带了一身伤。
于是他先回了战时临时搭建的营地,空落落的营帐已蒙上了厚重黄沙。明明离开不过短短数日,这失主之地却仿佛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一轮枯朽败落。
将军牵着他的马,在死亡般的寂静里走过一个个再也等不回主人的营帐,一步步的,看似轻巧,却把他仅剩的气力与奢望一起耗光。
他不记得是怎么倒下来,只是默然躺倒在地上,看炽热的太阳变成温柔的暖红,然后慢慢沉到沙丘之下,天空由澄澈的蓝色变得暗沉、更暗,接着明月朗照,夜幕上挂满星光。
将军觉得冷,那冷的感觉浸入皮肤,扎进骨血,是她给他的一点点余温无法抗衡的酷寒。他想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就停在这里也挺好——直到,他发现周遭亮起的光。
他没有注意到光是从何而来,从哪里开始亮起,发现的时候,无人的大营已亮了小半。
营帐都像拢了灯罩的灯笼,这一小片人间烟火,亮过了天上的明月星光。
将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罢。
但他仍撑起身子向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掀起熟悉的门帘,朝里看——
他看到一抹嫣红,正小心引燃一抔柴火,暖红的火光照着她发间的海棠花簪,也照上她娇小的脸。
胭脂未染,带了憔悴,却依然美艳得像她手中温暖的火,像春日里盛放的花。
那是,他的,海棠。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本文獲得本次活動群內投票第一名,作者將獲得群內頭銜【插花大師】。
作者:阿千
剑大侠来了。桂儿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捧着茶在门口听着屋内的动静。终于听到悉悉索索衣服的摩擦,屋内的水儿姐和剑大侠客套地道别,她才连忙走远再往回走,端着茶正“撞”上剑大侠开门出来。
剑大侠不修边幅,套着一身遮风挡雨的斗篷,身后背着一柄重剑,确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侠客模样,只是他生得俊朗,眼似桃花,让他颇受姐姐妹妹的喜欢。
“剑大侠,喝杯茶再走吧。”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尖细发抖,不知道剑大侠会不会察觉出倪端,声音只变得更尖了,“您瞧,妈妈送的好茶。”
“谢了,茶就不用了。”说完他就往外走,桂儿急忙接着劝:“剑大侠,您的时辰还没到,您付了银钱的。不再与水儿姐姐多……多待一会儿,这钱可是打了水漂了。”
“哈哈。”剑大侠笑起来眉目含情的样子煞是好看。桂儿原本就紧张极了,现在看到他笑,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她只听得剑大侠继续说:“我花了钱,已得了快活,心满意足。”说着便走。桂儿还在看他笑,见他迈腿才回过神来,也顾不得了茶都翻了,赶紧一手抓住了他的外衣:“剑大侠,若不妨碍。我有事想求您。”
剑大侠停下脚步看她,似乎颇有趣味她一个未及笈的小丫头能有什么事情求他。
只见房门又打开了,水儿听到了动静,探出头,瞧见这一幕,她神色平常,只道:“桂儿,请剑大侠进屋吃茶。我要去更衣,你好好招待他。”
两人在屋里无言坐了一会儿,剑大侠倒也不催,只是喝着茶看着桂儿,桂儿感到他的目光只觉得脸烧得厉害,她低下头两只手绕着衣带,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剑大侠看了看窗外,先挑了话头:“桂花真香。”
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也是桂花飘香的时候,剑大侠在院子里等水儿姐,彼时水儿姐还不是行首,他就常来找她。等水儿姐准备停当了,桂儿去引人。剑大侠跟在身后,兴致所至,忽得折了桂枝舞了起来:“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
她不懂剑法,呆呆地看着,只知道他步踏惊鸿,剑走游龙,他的桂枝轻挑,仿佛真的挽着天上的北斗去酌桂酿。末了,黄白的小花落了一地,煞是好看。她只觉得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景色了。桂花是那么香的吗?是会舞的吗?她以为桂花只能恹恹地躺在酒里,做那高粱白酒的附庸,又或者枯焦的叶子没入泥土。
桂儿不懂剑法,但是她读过诗,她忍不住跟着念:“撰余辔兮高驼翔,杳冥冥兮以东行。”
剑大侠心情确是不错,伴着她的歌,又耍了几招。声落剑收,他去探腰间的酒囊。
“楼里有桂花酒……”
他便将桂枝上剩下的花摘下,给桂儿戴上,笑着说好。
桂儿听到此刻剑大侠又夸桂花,忍不住心里想起这事。她想着,他必然也是记得的,记得给桂儿戴过一簇桂花,不然他怎么会此刻提起桂花呢?想到此处她终于生出了勇气,去看他的眼睛,说她犹豫了良久的心里话:“再有一个月我就及笄了,我要登台了。我……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客人。我倒不如现在把身子给了你。”
她终于说了出来。她说完不敢动弹,只看着剑大侠。漏壶里水从一只壶落下还没落到第二只壶的时间里,她已经想了七八件的事情。剑大侠可会嫌弃她是个烟花女子命贱福薄?那必是不会的,她还是个雏,还没登过台呢。而且剑大侠时常出入此地,怕是不嫌弃的。剑大侠从没有轻看楼里的娘子。他只嫌恶那些有钱的有权的仗势欺人的。有一回他见堂前有个锦衣老爷欺辱清倌人,抬脚就将人踢到在地。桂儿钦慕得很,也总学他的样子,将欺辱人的老爷踹翻在地,护着姐妹们。
剑大侠会厌恶她的轻浮罢?那倒说不准。他总来找水儿姐,定是喜欢水儿姐这样的文雅含蓄的姑娘。也许不喜欢她这么不知廉耻的作为。
就算他不嫌弃她的献身,也许大侠就是喜欢水儿姐呢?他很是“专情”,说一个嫖客专情总觉得很是奇怪,但是他每每过来总是先招水儿姐,水儿姐不得空,他才去找别的姐姐妹妹,这也算是专情吧。他必是很喜欢水儿姐的。哎!哪一个不喜欢水儿姐呢?不然她怎么会成为行首呢?
她不比水儿姐是行首,做得那么好,但是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她也很会侍奉,妈妈总说她做得很好,必然也不会比水儿姐差很多。妈妈总夸她聪慧,她读过的书比楼里的姑娘们都多,也比水儿姐也多。最重要的是,她还会舞剑。她记得那天的剑,她都会舞。也许他也会喜欢呢?
他们刚见面的时候桂儿才十二岁,兴许,他还只是把桂儿当做是个小童呢。她马上就及笄了,今日之后他就会知道桂儿也是个女人了。也许他会喜欢呢?
她想着很多事情,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渐渐红了起来,她盯着剑大侠不敢眨眼,眼睛睁得滚圆,睁出泪来。
那漏壶的水落到第二只壶的时候,剑大侠开口了:“你就是那个下月要登台的、沦落风尘的官家小姐?”
她点点头。
“非我不可?”
她点点头。
“我不喜欢。”
“我会做得很好!妈妈一直夸我,你必会喜欢的。”桂儿立刻接口。剑大侠不说话,只是带着冷笑看着桂儿。桂儿不安极了,耳边尽是突突的心跳声音,她又说:“我会舞剑,还会作赋,你若喜欢……”
“不了,我不喜欢做这事。”剑大侠拒绝得那么直白,他甚至于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桂儿呆呆地动不了。过往的种种往她心头压上来。她不知怎的,想起小时候读诗,父亲读一句,她就跟一句,等她念完最后一句,父亲的声音便听不见了,剑大侠的身影也早不见了。
剑大侠再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了,天已冷了起来,桂儿登了台,接引的清倌儿换了一个姑娘。他踏进屋子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屋里没有点灯,接引的姑娘也不像桂儿一样给房里的漏壶舔好水,也没有香茶。他想着自己原以为是这楼里姑娘都教得好,现下才知道,是受了人“恩惠”与“好意”。
他还没坐下点灯,却听到床上有了动静。
“你不过来吗?”那声音是桂儿的。
“水儿呢?”
“你来寻快活,是谁不都一样吗?”
“我是来寻快活的,不是来寻麻烦的。”
“怎么会是麻烦呢?我登台了数次了,必然能让你喜欢。你不好奇吗?一个官家小姐怎么沦落风尘,我可与你讲讲。每个人都喜欢听故事。”
“这种事情你情我愿才好。”
“……那剑大侠与水儿姐是你情我愿吗?”
“是,我情愿花银子,她情愿卖身。然而你要的不是银子票子,我可给不起。我也不情愿给。”
“我只想要一度春宵。你只要来这里躺下,就给得起。”
“我不情愿给。”剑大侠又重复了一遍。
只听桂儿从床上跳起奔到他面前,她身上满是桂花的香气,他仿佛感到一阵秋风裹着花香他袭来,他看了看窗外,月光洒在地上,院中桂树的枝头已只剩下了枯叶,这桂花的香气是桂儿带来的。桂儿没有穿衣服,只披了件薄纱。屋里黑漆漆的,透着月光隐约可见凝脂玉肌。她抓紧了剑大侠的手,一双眼睛紧紧地望着他。
他自然没有走,反而抓起了她的手腕:“水儿呢?她定不同意你做这种事,你对她做了什么?”
桂儿原本想再说些什么,再说一句让他留下来的话,她也许能说动他呢?她要用胸脯去贴紧他的手,他未必不会心动。她要含着泪看着他,这一个月里没有男人会对她含泪的眼睛说不。他一定不会再走。
但是她听到这问话却再也无法说了,眼神也暗了:“……她还不得空,我只让人先带你过来。”
剑大侠松了手,转身走了。
桂儿投了井。
清倌儿登台后的几日总有寻死觅活的。妈妈平日算是对她们好的了,很少打骂还教她们学字识礼,年纪小时还有人护着,等登台后她们才清醒过来,多数客人从未把她们当作人过。
然而人要活着,总要感到自己是个人。
或者她们每日穿着锦服,不知道其实自己并未被当作人,倒是好些,妈妈教她们读书写字倒是不好。不读书人便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该不该是个人。
桂儿尤其是,她来楼里之前,在家里就会读写了。看的书多了自然更是知晓礼义廉耻。知道这勾当是最末流的,与街上的乞丐一般,乞丐唱着莲花落,她们唱着靡靡音。
桂儿父亲进过进士,回乡当了官,她的直白倔强承自父亲,这种性子在官场里不好做,父亲很快就被人污了贪赃枉法的罪名,摘了脑袋。她家只有她一个姑娘,一众的叔舅婶伯立刻将他们家吃得一干二净,将她当作累赘卖来这里。
那时她就死过好几次了。只能姐妹们互相劝着安慰着说,人总是活着好,活着还有希望。水儿姐最是关怀她,总将她带在身边。后来她终于活了起来。
然而登台后没两个月,她又开始寻死觅活的了。
水儿抱着她一下一下地安抚,桂儿吞了太多水,一个劲地打呃,挣扎了好一会儿,才转醒了。见她从阎王那儿走了回来,水儿再也忍不住垂下泪,清脆地打了她一巴掌:“你当你是屈大夫吗?你哪里配当是屈大夫!”
桂儿走前留了首诗,她的字写得是极好的,骨力遒健、棱角分明,如刀斧削裁。她写:“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桂儿醒了,人还是恹恹的,自然是不能登台了。这里养不起闲人,妈妈给了她一把刮刀,让她去院子里帮忙剥桂皮打桂叶。桂皮桂叶都可入药,她就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刮去栓皮、阴干、扎捆。
肉桂树种在院子的另一头,她一边做着一边看着另一头的桂花,桂花的花时不到一旬,现已都落光了,只剩下枯黄的叶子。桂花落了之后,紧接一旁的木芙蓉就开了。妈妈从来不种只得好看的没有用的东西。桂花是可以酿酒的,桂皮是可以入药的,一旁的木芙蓉摘了花,捣碎染丝又多两顶芙蓉帐,还有满院子的土茯苓,更是常用。闲暇的时候姐妹们就坐在这里干些杂活,只是姐妹们还要登台,还要练曲,只有桂儿一个人日也干夜也干,满手只剩下肉桂的味道,那香气太过于浓郁了,变得臭了。
过了十来日,剑大侠又来了,正在院子里等水儿,他见到桂儿,只当没见。桂儿看到他,心又纠在了一起作痛,只是此时,与先前大有不同了,她满手都是木刺,心里痛倒不明显了,只是酸涩,只觉得屈辱和恨占了许多。
她想起了很多“屈辱的”事情,想起自己总在屋外偷偷看他,想起自己藏着他喝过的茶杯,学他的样子舞剑。她原本想起来那些就觉得很快乐又有些窃喜,此刻都成了羞愤。
剑大侠只站在那里,她就灼心地难受,身上像起了疹子似的不安,她真的烦极了,于是竟提着刮刀直向剑大侠砍去,剑大侠是侠客,总背着把剑,哪会怕她,他抽剑来档,一下把她的刮刀撇在地上。桂儿便转身走,没走两步又折返回来把刮刀捡了再走。
剑大侠把这事当作笑话讲给水儿听,说:“这样倒是可爱多了。”
“她是这样的,她还拿着筷子去戳过杨县令的眼睛。那杨县令非要拿蜡油烫人,周围的人都在笑,她气极了,就从桌上抓起筷子去戳他。”
剑大侠从没听说过桂儿这一面,笑了一声:“怪不得如此行径。”
水儿听出他笑里有些嘲讽,只说:“你名字都不肯袒露,行色匆匆,和姑娘们都不大熟。”
“嘿,我名字都不肯袒露,和姑娘不太熟?既然如此,你说桂儿到底中意我什么呢?她中意的是我吗?”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剑大侠只是摇摇头。
桂儿从河里醒来之后,从未这么清醒过,夜晚的冷风吹着她的身子。她想起自己去跳河前写的诗。这绝笔现在也成了羞辱。
她又不那么想死了。
水儿夜深时候过来看她,她正独自一个人就着月色眯着眼看书。
“你眼睛要坏的。”
“我不登台,又多用灯油,妈妈该说了。”
“妈妈待我们极好,他喜欢我们看书,不会说的。”水儿还是给她点上了灯。她见桂儿手里拿着一卷《游侠列传》。
桂儿摇头:“妈妈只想我们看些诗词歌赋,旁的就多余了。”
“妈妈已经是很好的了,你惹了那么多事,他从不说什么。”水儿总是克己含蓄,很少表露情绪,今日倒有了些埋怨。
桂儿放下书只说:“他倒是想赶我走,但是我还没给他赚回本,他哪里舍得。”
水儿又道:“别家还会打骂折辱,妈妈从不会。你还道妈妈待你只是贪你身价吗?”
“妈妈施舍你一点好意,就是把你当人了吗?沦落风尘的官家小姐,多好的话本故事啊,妈妈开开心心赚了多少!我在那儿躺着,那些人总要问我,你父亲叫什么呀?曾在哪里做官呀?犯了什么事呀?你原名叫什么呀?每个人都要问一问!我笑啊哭啊说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们叹道,真是可怜,真是可怜!”
她拿起了她之前写的诗,那都是她的恨和怨,她盯着水儿,声音更响:“我确是不配当屈大夫!吾将从彭咸之所居!我连条河都没有!我只能投井!”
“真是好笑!”桂儿蓦地站起,她去墙角拿起了那把刮刀,打开门,走了出去。
桂儿当晚提着刀去胁迫了妈妈,妈妈让她走了。
桂儿走了没多久,水儿听客人说,东城河里捞起一女尸,泡得发胀,不知是谁,也许是桂儿。水儿又听剑大侠说,江湖上近日出了一女侠,颇有任侠声名,平日卖桂枝为生,自号作“桂枝女”,不知是谁,也许是桂儿。
作者:暮夜
1.
“魔王,我会教你何为爱”
勇者对着将利剑抵在自己脖子上的魔王如此说道。
2.
“?”
很显然,魔王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勇者的意图,确切地说,魔王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在自己正在睡觉时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更进一步说,此时的魔王还没有成为魔王,魔王完全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称呼。
但这个称呼很酷,还很年轻的魔王这样想着——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将刀用力地砍去。
没有成功。
勇者就像是早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徒手就抓住了刀,且二话不说就将其粉碎,并在魔王试图捡起碎片时用了点魔法将这点残渣化为灰烬,魔王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个劲盯着地上的灰烬。
勇者心想,他大概在想着也许这些东西放在水里能毒死自己也说不定。
“别看了,就算是有毒也毒不死我的。”
“……”
魔王耐人寻味的沉默似乎验证了勇者心里的揣测,这个时候的魔王还很小,算上那对长角也才到勇者的胸口高,脸上的表情被过长的刘海遮了大半,只余下那双标志性的蓝色眼睛带着勇者未曾见过的激烈情绪看着他。
勇者只是笑着蹲下身,还默默又握住了魔王的手,那长得惊人的指甲,或者该说是利爪,只差分毫就要刺入他的眼睛,然而勇者只是握住了那双野兽般的手,五指交扣,掌心相贴,魔王皱着眉头,终于才说了第一句话。
“……你是不是知道我想砍断自己的手逃走?”
“当然了,魔王,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魔王的话可以说是听起来没头没尾,勇者却自然地点点头,他一边蹲着一边慢慢地往前挪动脚步,这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一直都终于挪到魔王的面前,他松开手,轻轻地抱住魔王
“魔王,我要教会你什么是爱。”
魔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也伸出了手,但动作有点僵硬,学着勇者的动作给了他一个拥抱。
但那只拥抱的手里依然带着武器,只是手里的匕首停滞在某个距离后被魔法阻挡无法再前进,魔王却视若无睹一般维持着这个动作,他甚至又贴得更近了一些,直到将头靠在勇者的肩上,才低声说道
“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4.
这个不太友好的会面最后以魔王睡着了为结果,勇者心情有点复杂,却也不太意外,在他的眼里,魔王一直是这样的人,冷酷,自我,像一柄被人刻意锻造出来的只会杀戮的兵器,所以魔王被称为魔王,没有名字,没有同伴,孤独地前行,不停地杀人,直到被杀。
但濒死的魔王却对着勇者说,这是一个诅咒。
一个只有勇者才能解除的诅咒。
所以勇者来到了这里,决定去拯救那个唯一无法在那个世界获得拯救的人,因为即便是近乎万能的强大勇者,也无法去复活一个选择了自我毁灭的灵魂,他只能以一定代价回溯,回到这个一切都还未曾发生的现在,去拯救在上个世界唯一未能拯救的魔王。
这是勇者愚蠢而傲慢的愿望。
5
勇者就这样住了下来。
但他俩相处得很不愉快,首先那晚的举动事后勇者才发现魔王是由于受伤而体力不支晕倒了,而醒后的魔王根本不给勇者靠近的机会,只是用一种夸张的警惕,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地盯着勇者。
虽然勇者总能很轻松地就在年幼的魔王反应不及时就抓住他,但却不常能及时地防御魔王的所有袭击,因为这些攻击比起恶意而为,更像是条件反射,在魔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反应。
当勇者再一次想要试着接近魔王的时候,魔王本来毫无反应,只是一脸抗拒,却在愈来愈近的时候突然暴起,虽然勇者抓住了魔王的手,可他仍然受了伤,并不是什么大伤,魔王却微微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愣了一下,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快速地闪过讶异、疑惑、不安等情绪,随即又很快回归平静,魔王看起来似乎比勇者还吃惊,这件事让勇者有些想笑,尽管他手上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流血,他依然在魔王面前蹲了下来,这使得他得以仰视魔王。
他抬头看着魔王,年幼的孩子没有太多表情,却又矛盾地散发着不安的气息,不安什么呢,或许就连魔王本人也并未完全明白。
勇者只是又伸出了手,手上的伤口在缓慢地愈合着,但血却并没回完全止住,这次魔王并没有攻击,却向后退了一步,魔王脸上的困惑愈加深了。
“你喜欢吃糖吗?”
勇者伸出的的手里只有一颗包着粉色彩纸的糖果,魔王看着糖果,又看着勇者,他眼睛眨了一下,又一下。
“糖果是一种很甜的食物,你吃过吗?”
勇者似乎觉得魔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于是他自顾自地为魔王掰开了糖果纸,露出了里面半透明的硬糖——这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还有点化,看起来黏黏的。
魔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目光落在糖果上许久,久到勇者觉得他或许并不打算接受这个糖果的时候,魔王才伸出了手,他小心地用手指碰了碰糖果而后放在舌尖,然后眼睛一亮,嘴角微不可闻地上扬了一丝弧度。
像只小猫似的,勇者心想。
魔王把糖果包好又放进口袋里,表情看起来柔和了很多,说起来真的很奇妙,明明上一次勇者一次也没有看出魔王的心情变化,现在看起来却容易得多,或许对待魔王需要的只是再多一点耐心。
“你……很奇怪”
或许是长久不进水所致,魔王的声音有点沙哑,带着少年人本不该有的魔性,勇者下意识地抓住了魔王伸出的手,这种奇怪的感觉就瞬间消失了。
魔王仍然是魔王,即便是在这样的时候也不忘了使用魅惑,勇者笑了笑,把魔王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颈,魔王的手缩了缩,勇者却只是牢牢地将其按在自己致命的弱点上。
“在你懂得什么是爱之后,你可以杀了我。”
“那,我该对谁去爱?”
“你可以爱我”
“……”
魔王再度陷入沉默,不知是被勇者这种自信所无语,或者是确确实实地在思考,勇者知道魔王的价值观不同寻常,大抵是不会有关于爱的常识,更不会想到爱情,想到这里勇者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
“好。”
魔王走进了勇者,他一点点靠近,再靠近,近到彼此呼吸都喷洒在对方脸上,近到勇者清晰地看到魔王眼中自己的倒影,魔王好似还想前进却又自己皱起眉头,魔王脸上的表情就像自己在问自己为什么,但魔王却依然说道
“我要学会爱你,然后杀了你。”
魔王说得缓慢而郑重,就像在说一个不可磨灭的誓言,他闭上眼低下头吻了勇者的额头,魔王的手是冷的,唇却是轻而软的,勇者心里一震,那个过去孤独的影子,而今似乎和现在的魔王越来越难以重叠在一起,这就好像那个孤独的魔王永远死在了那一天一样……
还好,他握住了面前的这个人,至少这一次,他想要完成自己作为勇者的使命,去拯救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
勇者想要拯救魔王,从教会他如何去爱开始。
6.
魔王与勇者的关系突发猛进,虽然具体的表现形式由魔王从警惕变为冷漠,好在只要勇者拿出糖果,魔王冷漠的表情就会和缓很多,甚至愿意听一听勇者说话。
“首先,你拿到别人给你的礼物或者恩惠之后,应该说一声谢谢,其次……”
“这样之后,你就会给我下一个糖果是吗?”
勇者的话被魔王突然打断了,魔王手里还有糖果,脸上照旧是一贯的没有表情,只是整个人干净了很多,过长的头发被勇者剪了,也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并且关于生活习惯上的教导,魔王出乎意料地接受了全部,现在住的又破又烂的城堡甚至被勇者花了点时间修好了,勇者近乎无所不能,只是在情感常识的教学上,连万能的勇者似乎都感到难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那就换个说法,你会更高兴是吗?”
“……对”
“那谢谢你。”
“…………不客气”
说实话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魔王愿意听话,且明显比最开始表达得更多了,魔王也渐渐能控制自己袭击的行为,但很显然魔王对于爱似乎有什么误解,勇者总能时不时注意到他在锻炼自己的魅惑技巧。
“母亲说,爱就是欲望,是毒药,可以用技巧获得,决不可真心投入”
魔王说的时候手里啃着勇者洗好的苹果,坐在勇者购买的椅子上,身上刚洗好还冒着热气,看起来又惬意又自在,说的话却让勇者禁不住咳嗽,魔王拿赤裸的脚丫踢了踢勇者,勇者回头看他
“我爱你”
魔王的语气深情而投入,只那双冰冷的眼暴露了他波澜不惊的内心,太过于敷衍以至于都有些像是挑衅,但勇者只觉得像个玩笑,他装模作样地抓住魔王的脚踝印上一吻,而后也跟着说道
“我也爱你”
那天魔王的瞬移魔法生效之快让勇者头一次意识到魔王原来拥有这么高的魔法天赋。
回到正题,勇者真的很难过很揪心魔王怎么会这么难教,但也很欣慰,即便对象只有勇者一人,魔王愿意花费精力去虚与委蛇或许也是不错的趋势。
7.
魔王学得很快,他学习之快就像他不断拔高的身高一样,魔王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也需要定时地摄取血液,或许是由于供血者的特殊性,总之魔王长得很快,已经从及腰高长得与勇者差不多了,但也和魔王不再增长的身高一样,魔王的情感知识似乎永远都无法跨及爱的界限。
魔王越来越像个有礼貌的人,得到帮助会说谢谢,做错事会说对不起,但魔王开始一天天地对勇者说我爱你,他也开始知道是什么暴露了他,于是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也逐渐学会如何深情款款。
魔王就像个只会机械模仿人类的无感情生物,他并不明白爱的份量与含义,却已经知道这能让他过得更好,勇者最开始会震惊,而后会笑,最近开始有些生气,魔王无法理解这些情感,却很乐意看到它们出现在勇者脸上。
现在一颗糖果已经满足不了的魔王,想要更多更为香甜的礼物,可以是勇者变化的表情,可以是勇者摸摸头的奖励,甚至也可以是勇者的命。
要去爱,而非模仿
勇者仍会这样对他说,甚至勇者已经将自己的身份与来历合盘托出,魔王听完沉思很久,并没有告诉勇者,如果那确实是魔王本人的话,即便是死前的话,或许……不,绝对是想要赌勇者同情的可能性
但魔王大概也了解,勇者本人或许也并非毫不知情,勇者很聪明却也很愚蠢,知道是陷阱仍然固执地踏入,勇者还很自傲,他自以为魔王没有爱。
可其实魔王真的在学着去爱,努力学着这个强大而讨厌的家伙每天都在告诉自己的东西,只是魔王偶尔也会感到困惑,他想杀也想爱,杀会让他安心,而爱是一种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母亲只隐晦地说出几句谜语般的话,魔王只记住了这是不能碰的毒药。
勇者给了他糖果,说要给他爱,糖果很甜,融化在舌尖时会有幸福的滋味,爱呢,爱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味道……
8.
某一天夜里,魔王站在勇者的床边,他低下头,魔王知道勇者一定没有睡,可他还是靠近,就像很久以前他会做的一样,他的爪子慢慢靠近了勇者的脖颈,勇者在等,他也在等。
他们都在等一个答案。
可就像那些该死的魔法依然存在一样,魔王终于还是没有下手,他还和之前一样,低下头吻了勇者,只是这次不是额头,他小心而虔诚地吻了勇者,这是一个真正的吻。
轻盈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吻,稍纵即逝,不做任何停留,太轻了,就像不存在过一样。
可是魔王知道,勇者也知道这个吻存在过。
魔王好像没有觉得很幸福,他甚至觉得有点难过,呼吸变得困难,心脏有些疼痛,这感受的确像喝了剧毒,但魔王没有觉得很糟糕,他只是难过。
为了教他什么是爱而到来的勇者,会不会在完成后离开呢……
想到这里,魔王久违地认真想要杀了勇者,但当这股杀念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看到勇者睁开了眼睛,那双好看的金色眼睛望着他,眼里温柔而澄澈,却也很难过。
你在难过什么。
魔王想问却又没有说出口,他的杀意就像潮水一般退去,他回忆起他们相见的时候,学着收起爪子,给勇者一个拥抱,一个温暖又普通的拥抱。
“留在我的身边吧。”
魔王的头枕在勇者的肩上,他蹭了蹭勇者,又蹭了蹭,这只不安的小兽只学会了人类的礼仪,却始终不能理解这么做的理由,他抱着怀里珍贵的糖果,却不敢再和从前一样说出爱的字句,只低低地恳求道
“这是…只有勇者才能够治愈的诅咒,我……”
无法再进行的谎言,魔王自己也感到迷茫,或许就像勇者一直以来跟他说的一样,魔王只会模仿,现在的心情也不过是渴求对方留下而进行本能的行为
那么到底,对于魔王自己来说,什么是爱呢?
“不要害怕,查理斯”
勇者轻拍着怀中孩子的背,终于第一次念出了他的名字,怀里的野兽现在已经像个合格的人类,内心却好像比以前还要小孩子得多,这个孩子,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和过去那个影子重叠………
但他们对于爱的定义,却依然不同。
“查理斯,我想教会你爱……”
“不是只对我一个人的爱,我希望你可以去爱这个世界,去拥有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我来到这里拯救你的意义”
“但我永远无法教你,真爱的含义”
勇者,近乎无敌的勇者,眼里温柔而悲伤地望着怀里的孩子,万物皆有代价,他回到过去是以杀死魔王而被赏赐的贤者之石为代价,而在更早以前,为了成为无所不能的勇者,他以私情为代价,从此他能够平等地爱所有人与物,却永远无法对一个人抱以过多的感情。
好在即便如此,他对于每一条生命的爱仍是如此深厚,所以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变化。
“勇者,没关系。”
魔王没有过问理由,他聪明地知道这并不是他能够轻易触碰的地方,他反而松了口气。
因为正如勇者没有告诉他的秘密一样,他也隐瞒了秘密,其实即便是魔王也不能快速地成长,勇者血的特殊性只是在于作为为了他回溯光阴而来的这个人,或许是上一世的执念,又或许是其他所致,魔王逐渐获得了以往的记忆与力量。
这让他更加地舍不得勇者,或许比起爱这更像是占有欲或者其他东西,在浸满鲜血的记忆与世界里,勇者就像唯一的一束光芒,就算这个人只是低头怜悯他,但这个世界只有勇者,只有勇者看向了他……
“勇者,我会教你何为爱。”
就算让勇者拥有了本不该属于“勇者”的爱或许意味着“勇者”的死亡,魔王在心里想着,但没有关系,只要他在就好。
就像最开始接触到糖果一样,魔王这次只是小心地试了一下味道,他一点也不着急,糖果可以慢慢品尝,爱可以慢慢来。
“我会教会你的。”
魔王的话在勇者的耳边回荡,这是诅咒,也是誓言,爱是糖果,也是毒药,他闭上眼,又再度吻了勇者的唇。
他会爱上他的。
評論需求:求知
*好难写,先卡一下,有空再补后面的
方CC这段时间过得也不算安宁。从上半年开始,他就仿佛中了邪一样,被搅进一大堆怪力乱神的事情里。自己的程序成了精,来到了徒然堂,领了一个会说话的古董箱子回家,还被不知从哪来的翻译app威胁。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算了,先是电音节的恐怖十秒,又在黄浦江上看到那艘龙舟,这让他感觉肯定有大事要发生。
不过他好像也做不了什么。就算是世界末日要到了,他也只是个普普通通小程序员,顶多能提前屯点物资。为了以防万一,他真的买了点应急用的储存食品,还买了点常用药,做完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无论如何日子总是照常过。上班,下班,偶尔加班,推开门的时候受点惊吓也是常有的事。今天是什么?远坂凛还是晓美焰?他推开门,发现里面是空的,两个小家伙出去玩了。他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突然觉得有点寂寞。
“你回来了。”扫地机器人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指示灯一闪一闪,像在呼吸。
“嗯。”方CC应了一声,不知道怎么接话。繁星很早之前就再度转移了自己的所在,藏进了这个房子的智能家居系统,承担了家务工作。虽然事实上她只是在那里居住,家务工作还是原来的系统在做。
“你没跟他们出去玩吗?”方CC问她。
“没有。”繁星回答得很简略,像是下定决心不把对话延续下去一样。
方CC也无话可说,他其实跟繁星一直都没什么话聊。
他回房间打了会儿游戏,又翻出洛斯塔的程序来看。匣想必也是等得急了,方CC一直拿不出她满意的成品,小空的尝试也不知是否有进展。是不是该换个思路,不以模拟真实的洛斯塔为目标,而是以满足匣的需求为目的呢?用面部识别程序实时捕捉情绪变化,分析用户心理,给出他们最想要的反应,这套方案曾经也是风之电话亭想要采用的,但最后被否决了。他们不是虚拟恋人,风之电话亭的宗旨是帮助用户们走出伤痛,不是为了让用户毫无节制地沉湎其中,把虚拟当做真实。在看似走投无路的现在,方CC才又想起这一套来。他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别这么做。
匣和小空回来得晚了点,方CC也不说他们什么,论保护自己的能力,匣比方CC大概还更胜一筹。两个小家伙头一回做人,多出去走走也是好的。他像个家长一样把两个小孩轰去洗手,虽然只有匣一个人在洗,然后又开始听小空絮絮叨叨地讲今天的见闻。过了一会儿家里安静下来,方CC回自己房间,接着打游戏,随即听见耳机里叮咚一声响,有人发消息给他。
他按暂停键,打开窗口一看,小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用自己的虚拟形象占据了大半个聊天界面。方CC觉得好笑:“什么事啊?”
小空乖乖地坐在椅子上:“有件重要的事。匣姐姐要的东西,我想我可以把它模拟出来了。”
“好事情啊。”方CC说,虽然心里有点不太高兴。他本来以为自己能完成这个挑战,但小空抢了先,显得他有点技不如人。“你是怎么做的?用你的……能力?”
“嗯……算是吧。我这段时间收集了很多数据,我想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模拟洛斯塔了。”小空说。
“匣一定会很高兴。你跟她说过了吗?”
“还没有。”小空低下头。方CC这才察觉,小空的情绪有点反常的低落。明明他做到了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却并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方CC想到一个可能的理由:“你是不是害怕,匣有了洛斯塔之后,就不要你了?”
小空摇了摇头:“不是这样。我……我打算自己来模拟洛斯塔。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我会自己来‘扮演’洛斯塔。”
方CC还在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他抬起头,对上小空的眼睛,那是这个年纪的孩子不应当有的坚毅眼神。
“我是来告别的。在‘洛斯塔’交付使用之后,作为小空的我,就不会再出现了。”
方CC震惊不已:“你这是要做什么?模拟洛斯塔,并不需要你本身消失啊?”
“是‘扮演’,”小空纠正他,“只有我才能扮演洛斯塔。为了让匣姐姐看不出破绽,我必须一直保持洛斯塔的样子,以她的面目示人。至于小空这个身份……我的上一任主人早就已经死了。”
“可是如果你消失了,匣会难过吧?”
“我会好好跟匣姐姐告别,就说我找到新妈妈了。到时候如果姐姐问起来,你就说我在那边过得很好。”小空显然已经考虑过了,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你不再想找一个妈妈了吗?”方CC问他。
“嗯……也不是不想。只是不是每个小孩都有那个福气,我想,我还是做个大人好一点。”小空的表情有点落寞,方CC的心里也有一点不好受。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让小空放弃这个想法,最后只是无力地说:“我还是觉得……你这样做不太好。”
小空一改平时的欢快跳脱,用平和的语气不紧不慢地说:“我是好好想过才做出决定的。你知道吗,电子幽灵也好,灵器也好,都是因为有‘念’才诞生的。有想要实现的心愿,想要去做的事,想要见到的人……我也一样。‘风之电话亭’的‘念’是什么,你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方CC叹了口气,猜到小空想要说些什么。他想,自己开发了风之电话亭,究竟是好是坏呢?
“我是为了完成他人的心愿才诞生的。所以现在,我要去完成匣姐姐的心愿。”
小空笑着说。
“我以前也试着扮演过别人,但是……最后结果并不好。”方CC试着再度劝告他,但小空摇了摇头:“你这么为我着想,我很开心。不过我已经决定好了,不会改变主意。你放心,我作为‘小空’的数据资料是不会被清除的,我仍然是我,只是换了名字,变了相貌,归根结底,我永远是‘风之电话亭’。”
方CC见他这样,也没办法再劝:“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匣说?”
“再等等。等过段时间……我会好好跟她告别。”不舍的神情从小空的眼角一闪而过,像是某种错觉。
小空的影像从屏幕上消失之后,方CC长长地叹了口气。
空调的指示灯不易察觉地闪了两下,一个声音从上面传出来:“我理解他的心情。”
“是吗……”方CC知道是繁星,他们刚刚聊天的内容她应该全听见了,“你觉得那样好吗?”
“是他自己选的,没有什么好不好的。”繁星说。
方CC想起小空所说的“念”,向繁星发问:“你也一样吗?你也是为了实现他人的心愿才诞生的吗?”
“或许是吧。”繁星轻轻笑了一声,“毕竟我也一样,是‘风之电话亭’啊。”
作者:格子
·
暴雨倾盆。
冰冷的雨滴落进泥里,腐朽的树木气息像融化的糖果无处不在,混在雨水中的冰碴像源源不断的利刃划破粗糙的皮肤。
11号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哦他已经不能被称为11号了,被驱逐的人没有停歇的资格,也失去了唯一拥有的编号。他得走出这片领土,走出自己曾守护的,曾驰骋的,曾荣辱与共的这片大地。他得离开自己曾效忠的那个男人,如对方所要求的,“越远越好”——徘徊于旷野的老狗活不过残忍的冬天。
这结局他也曾设想过,欧洛斯城堡每个编号都曾属于过许多个奴隶,他们的结局大多都消无声息地或在某次狩猎中失去了踪迹、或惹怒了主人被剥夺了仅有的号码逐入茫茫荒野,他从未设想自己能够幸免于难,只是没想到来的如此突兀和诡异,如同深夜潮汐将他吞没。
然而总有人是特殊的,较为年长的6号告诉他,这一任13号已经在城堡待了十年,比他来的早的已经消散在旷野,比他晚的许多也已不见踪迹。自从他踏入城堡之后,13这个数字就与他牢牢绑定在了一起……主人甚至允许他获得一个姓氏,他自己选择的姓氏——这可以称之为难得的殊荣,它意味着除却与前人共享的数字编号以外,在城堡内拥有了独属于自己的符号。
那个人选择了Fetters。
13号·锁链。
瑟廷·法特斯。
“这听起来有些好笑,明明是为主人卖命的狗,却偏在名字里为自己加上锁链,用名字将自己囚于这座城堡。仿佛自己有得选似的……”
说这话的时候,13号刚好从拐角转到他们所在的走廊上,脚步轻软,踏在铺满深红色毛绒地毯的走廊上没有一点声音。
6号猛地闭上了嘴。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13号。13号个头很高,即使比186的他看起来也要高上些许,白色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个低尾,猫瞳内有淡淡浅绿,脖上一圈铆钉反射出窗外渐亮的天光。虽然他走路时垂眉敛目,但11号就是无端能联想到他微抬下巴斜睨着人的跋扈之姿。
然而他们只是互相点头,安静地错身而过。
等13号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6号才舔了舔嘴唇,低声说道:“……可他确实厉害,主人就爱他那一套,其他号码的人换了又换,只有他不动如山。这些事,还是前任17号告诉我的。总之,在这城堡里,谨言慎行,我宁愿在狩猎中被野兽咬断了脖子,也不想在暴风雨里被驱逐进旷野,我这样的老狗在旷野里可活不过残忍的冬天……”
那之后没过多久,6号就真在一次狩猎里被狼群咬断了气。
那是11号的第一次狩猎,主人的马不知为何一路冲入了密林,留守身边的只有年纪大了充作护卫的6号和新手的他,因而片刻的迟疑几乎是致命的,等到两人终于追上失控的马匹时,来时的路已经消失在丛生的杂草里,而潜藏四周安静窥伺的目光,是狼群。
他们拼死杀出一条路来,护着主人往森林的边缘靠近,很快人们就会发现不妙赶来接应,这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穷追不舍的狼群也意识到了这点,它们有预谋地分散两路缓慢形成合围,更要命的是,在低沉的狼啸中,胯下的马逐渐开始躁动不安,奔袭的步伐开始凌乱。
紧绷的弦是在顷刻间断裂的,三匹马打着呼啸用力将三人掀翻在地上,飞快地朝斜前方逃窜,后方的狼群高高跃起,锋利的獠牙带着膻腥的口气,右边的几头狼俯下身子,后爪蓄力。
他空白的大脑只能允许自己爬起来扑向右侧,将脆弱的侧面暴露在狼群的视野里,强壮的手臂抵住即将暴起的野兽,为主人撑起狭小的三角空间。
然而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他用力握住狼爪,蓄力砸飞了另一只空中的小狼,再回头的时候,才看到肩膀血流如注的6号一人为他们挡住了身后的狼群,颤抖着用刀砍断了一只狼爪,他想要去扶6号,但他看到了他的眼神。
他退后两步,单手持匕首,拉起主人飞快地离开,身后只有狼群高高低低的吼叫,而6号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
一个人的拖延只是短暂的,数量减少的狼群很快又追了上来,他凭借着本能用匕首精准挡住对方源源不断的袭击,身上、脸上的伤口也在一点点加深,直到一头狼在他脸上划下深深的沟渠,他知道,自己大概也要结束了。
他松开了主人的手,从腰间掏出另一只匕首,如6号一般挡在道路中央。血污混杂着凌乱的黑色卷发,残破的衣服渗出深浅不一的血迹。他低喘着气,发出野兽般的低吼。
他将再次与它们决战。
然而命运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整齐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即使是饿狼也开始焦躁瑟缩。它们前后试探,反复踱步,最后在一声嘹亮的断喝中,扭头逃回了密林深处。
他踉跄着回头,看见骑在马上的13号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恭敬地下马,单膝跪地将有些狼狈的主人扶上座驾。
然后他便晕了过去。
……
再醒来的时候,13正坐在他的床边安静地看着窗外的晚霞,金粉色的光洒在他的脸上,像镀了一层明丽的色彩,显得整个人鲜活而温和。
但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间,里面的淡漠便冲散了所有的柔和。
“你醒了。”他站起身,“6号已经只剩下几片衣服碎片和几根骨头,主人让我们找到他埋了。你身上的伤口都在好转,只是脸上那一道大约很难好了。”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稍纵即逝地露出些许情绪,在被捕捉到前又恢复了淡漠:“感谢你救了主人。”
这感谢来的不明不白,让11号突然再次体会到了6号说“他用名字将自己囚于这座城堡”时的微妙和荒诞,但13号的语气姿态,却又十分妥帖和自然,毫无违和感。
他不知该如何回复,只好沉默地点了点头。
然后13号就离开了,仿佛真的只是来告知他那场战斗的结果,以及表达没有必要的感谢。
立功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过,主人也逐渐喜欢上让沉默寡言的他守在书桌边,对他唠叨一些他听得懂和听不懂的琐事,他也不回应,只是安静地在那里,如同一尊亘古不变的雕塑。即使如此,主人也会很高兴。
主人问他想不想要个姓氏,就像13号那样,他想起老6号那句“我这样的老狗在旷野里可活不过残忍的冬天”,沉默了良久,他说:“Spring,我想要Spring。”
于是他就成为了伊莱文·斯宾。这个城堡里唯二拥有自己姓氏的奴隶。
新的6号来到了城堡,眉眼之间充满稚气,如同天真的小兽,他便把原先自己被叮嘱的也跟对方细细讲了一遍。
未曾想,对方将这话原原本本找13号说了个遍,末了还奶声奶气问上一句:“所以你为什么要选锁链呢?我们不是被锁链锁起来的人吗?”
13号只是笑了笑,摸了摸新来的6号的头:“等以后你就知道了。”
然而新6号永远失去了那个机会,他死在了冬夜的杂物间里,在告知伊莱文自己要偷偷去探索城堡的一个秘密,恳求伊莱文帮他打掩护后,他就永远消失了。
于是,发现他真的失踪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之后,伊莱文发疯般找遍了所有可能的角落,最后在一处偏僻的棚屋里找到了他冻得冰冷的尸体。
还未来得及悲伤和痛苦,他就被抓了起来,两人私下的协议无人证明,而6号冰冷的尸体、工作表上伊莱文替他划的两道标记却辩无可辩……
戕害同伴,无可饶恕。
“伊莱文,你还有什么要为自己辩解的吗?”主人这样问他。
而他只能报以沉默。
他无法证明是对方拜托自己替他完成工作划下标记,也无法解释探索城堡的秘密为什么会去那么偏僻的棚屋。
他只能报以沉默。
……
“伊莱文·斯宾,我将在春天驱逐你,这是为了你曾为欧洛斯城堡和我所做的一切。”
……
在城堡剩下的日子并不难过,他龟缩在自己的房间成为一个透明人,除了为他送食物的佣人外接触不到任何人。
如此捱过了寒冬,在第一抹新芽悄悄爬上枝头的雨夜,他被永远剥夺了在这片土地生存的权利。
仆人带来了主人最后的话:“走的越远越好。”
暴雨没有停下来的征兆,飞速流失的体力令他有些晕眩,他不知道这片旷野有多大,自己是否走出了欧洛斯的领地,他只能迈动麻木的双腿,在泥泞中一步不停地走下去。
因为主人说:“越远越好。”
在晕倒的前一刻,他仿佛看到老6号的脸,他很想告诉对方:“徘徊的老狗即使活过了寒冬,也会死在希望未至的早春。”
可他实在太累了。
昏倒的前一刻,他恍惚看到了彩虹,谁知道呢,可能是另一个梦吧。
……
湿润的泥土被阳光蒸腾起朦胧潮热的雾气,花粉弥散在空气里馥郁清新,幼嫩的新芽上有雨露甘冽的味道,大地复苏的香气从鼻翼散到四肢百骸。
先是翠鸟的啼鸣,带着些许雀跃和欢欣,然后是嘈杂的人声,朦胧地交谈着什么,酸胀和麻木感从四肢的末端如同潮水般涌上来,春日的暖阳融融地照在身上……
他感觉自己又能呼吸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一位少女正趴在他床边看他。
“呀!你醒啦!你是什么人啊?怎么一个人晕倒在旷野边,那里可是号称没人过得去的死亡之野。你从哪儿来的?家里还有人吗?看你怪有力气的,哥哥说你得是个好猎人。啊对了,你叫什么呀?”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的他头疼,他想了想,回答道:“Eleven,Eleven·Spring。我的名字。”
这一天,一条老狗获得了新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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