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戎
评论:无声
备注:混作业
我总是会收到很多评价:
你长得真丑。
你水平真差。
这都做不好吗?
那是你吗?哈哈哈真好笑哟,怎么这么垃圾。
与其问那是我吗,我猜,他们真正想问的是“那是你的一部分”吗?不过他们肯定不会这样问,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和“我的一部分”并不是一个东西。他们并不知道,在太阳下我们如何装得相敬如宾,在黑夜里我们又是如何歇斯底里着相互撕咬。
如果我没有任何黑点,没有任何随时可能将我拉入黑暗的不稳定,如果我不曾拥有“他”做为我的一部分,我将会是无所保留的纯粹的美,只闪过一瞬,却可以永恒地照亮。我会成为最完美的个体而存活。但我不能这样做,美应该是众生平等,包罗万象的。我若尖锐地讽刺他,我便失去了我自我定义上的“美”。所以,至少明面上,我们是相互连结着的亲密朋友。
这也因此,我越是抑制明面上对他的厌恶,背地里的恶意只会愈演愈狠毒。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我就是真正完美的。他是罪人。杀死他。
虽说,我称他为“他”,但我没有见过他的样子。所有的一切对他的描述与评价更像是一种理所当然——无须解释,他就是这样子啊。你问我他是什么,他是一切丑陋与罪恶的来源,他就是所有与“我”背道而驰的集成体。
我说好,他说不好。我说往这走,他说往那走。我说对每一个友善是我应该做的事,他说他们是罪人,他们得到什么都是他们活该。我干过的所有事,其中好的、正义的、精彩的、正确的、被人们称赞的事都是我干的,而所有的缺陷、错误都独属他之作。所有与我有关的荣耀本该只属于“我”,而所有我外部世界对我的批评,批评的对象都应该只是“他”,而没有“我”。我为无耻的他担下了一批又一批大规模的谩骂与嘲讽,时常为躲这枪林弹雨而四处逃窜。他就像无事发生,每天都能和前一天一般在我面前飘荡,生怕我看不见他生怕我不知道那些都是他引以为傲的杰作。
我说了千万遍,他不是我,他和我没有半点关系。可是这个声音一但离开了我的嘴巴,就被他关了起来。除了我和他以外,无人能听见。只能这样了吗...我还是不甘心,我还是想杀死他。
当我真正地,想尽一切方法准备杀死他的时候,眼前总会幻视骨与肉分离的那一瞬间,红与白交错,一点一点脱离,喷出来的不知是血还是泪。而我能由此感受到痛这种感觉,还有一种正在扩大的孤独感,我也会同时被撕裂。莫名其妙。我重申过无数次,我和他是敌对关系,甚至演化成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的病态关系,我们谈不上有任何联系,更不必说这什么是骨连着肉还是肉包着骨。我们永远没有任何的相互触碰到对方的地方,我们没有任何连接之处。摆脱他对我是绝对正确的不需要有任何迟疑的选择。这是大快人心的选择。
"是吧你可以有你无数的选择,选择你认为最正确的选择。但这些——无论如何都在你出生之后。"
"可是呢,珍惜他吧。你也是他选择的结果,他在你出生之前就选择了你。"
在成千上万茫茫原点中,他愿意独独为你这个最不起眼的未来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的点停留。
我彷佛做了一个梦,然后我就被梦里的话吓醒了。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吗。
我再次看向他待着的地方。
他以一种近乎于无限缠绕的姿势,边缘是他向外伸展的柔软棱角,他便这般垂头丧气的瘫在那里。如果我夸奖他,他会高兴。但他永远不会有惊喜的一天,我永远只会嫌弃他仇视他,他就是那样饱含希望地展开每一天,又在每一个既定的夜晚,空手而归。他闭上眼睛,就像星空拉下了幕布,将所有的光亮隔绝在外。
就是个全身脏兮兮的无辜的孩子,嘟着嘴赌气着。我有些心软,但我不能任由自己被他骗了。
我应该杀死他。没有他,我就是真正完美了。
...但凡我做得到我早就这么干了草。
我想我可能明白了当我选择直视他的时候,那种奇异的,窒息的,难以形容的感觉是什么。
我讨厌看他,向来避之不及。但同样的,当我看向他我又久久无法转移视线。我明白了某种感觉——我在照一面镜子。
也许我也可以重新建构我对外界的判断,那才是他原本就该有的样子吧。
不能,也不要剥夺他的存活可能性。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的话,这就是我的想法——杀死他之前,首先杀死想要杀死他的那抹意识。
我姑且同意,我们可以尝试着相爱。
END
滑铲又编不下去又不想编了 基本上是拼拼凑凑...(躺平
只能承认写作确实暂时在我一堆屁爱好里的优先级不高...
有缘再写完吧
Vol.208「余辜」《回乡》
作者:夏获无
洪兴帮帮主唐初掌控铜锣镇多年,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有一天镇上来了个陌生的少年,少年一身蓑衣斗笠的行头,显然是日夜兼程,斗笠帽檐还蘸着清晨的露水。少年站在街口一抖蓑衣,就有许多雨水被甩落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昨夜下了一晚上雨,如今虽然停了,太阳仍是不肯出来,只有几只乌鸦绕着房子上空盘旋。
少年看了会儿天,似乎是意识到天空多半是放不了晴,便收拾起斗笠蓑衣放在路边,走到一家刚出摊的早餐铺子前,点起了早餐。
“一份豆腐脑。”少年打量了一下摊子卖的食物,“不,算了,还是只来一笼包子吧。”
“诶,诶。”卖早餐的老伯迎合了两声,看了一眼笼子里,低低地出声说到:“包子马上就好,马上好,您先坐。”
老伯缓缓伸直腿,伸手去够那叠成一座的椅子。少年也不着急,只是细细地打量起老人家。老伯头上绑着一圈白色的头巾,身上的衣服也是工作服翻过来,露出了白沉沉的底,上面甚至因为沾上了汤汁有些泛黄。
不过是每个镇上都会有的寻常早摊贩,少年却看得出了神,直到老伯的声音响起。
“诶哟,这怎么办啊。”
少年回过神,正看到老伯手上的椅子,椅子用了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也掉了色,甚至能看到这椅子断了一条腿。
“这这,这怎么能行。客人我这就给您换一条……”
少年走近了,看向摊子后面,还没摆出来的那几把长方椅子横在在地上,一条条的状况都不怎么好,不是断了椅子腿就是有几道裂痕。
“抱歉啊客人,这些椅子用了许多年,都不太顶用了,我给您找个好用点的。”
少年摇摇头,拿过老伯手中的三腿椅子,摆在地上随后便坐了下来。
“没事。”少年屁股下的椅子稳稳当当,似乎三只腿也和四只腿一样好使,
“这怎么行……”老伯苦着脸正要说话,却听街口出传来了喧闹声,这吵闹声虽然不大,老伯却如同听到轰鸣雷声一般,话也没说完缩回了摊子里。
少年侧过头看向街口,正看到一群大汉喝着号子走来,为首的却是个矮个子,只有常人一半高低。
矮个子先是在街口停下来,眼睛滴溜溜地巡视了一遍街道,身后的大汉一个个露出凶容,街上所有人都停下来,一时野雀无声。
矮个子满意地点点头,便侧过身子,向早餐摊走来。
“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你毛爷昨天可没见过你,干什么来的。“
少年看了一眼矮个子,有看了看他身后跟过来地一群大汉。
“我干什么的,跟你没关系吧。“少年硬起胆子,回了一句。
矮个子顿时瞪起眼睛:“嘿!这么些年了,就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小子,从哪个乡下嘎达来的,连你马七爷都不认识?“
说着,马矮个子跳起来就是一个巴掌扇过来。
少年猝不及防下想要稳住身子,谁下坐得不稳,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啊,哪有人坐缺了腿的椅子,怪不得你会摔倒啊。“
马七爷连同他身后的大汉一起笑了起来。少年躺在地上,显然是摔得颇重,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马七爷收住合不拢的嘴,眼尖正看见地上一张折成四折的纸落在少年身旁,似乎是从少年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连忙跳过去,抢在少年之前抢过纸。
“金玉楼地契!还是正本,小子,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少年一听马七爷念出纸上写的字,脸都吓得惨败。
“我有地契关你什么事,这地契又不是你的?”
“你要是早几个月来我无话可说,今个儿,金玉楼还真是我们洪兴帮的,小的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带回帮里!”
少年撑起双手拔腿就跑,显然也是逃跑的老手,然而洪兴帮的汉子们显然更加熟练,几人冲上去就把少年扑到再地,随后敲晕绑上绳子一气呵成。少年还没挣扎就晕了过去。
马七爷满意地收起地契,环顾四周,街上行人仍是气不敢喘一个。
马七爷收回目光,瞪了早餐摊地老伯一眼:“老头好好干,别忘了这月地例钱!”
随后待人扬长离去。
“‘金玉满堂’旗下的房产地契,从来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正本藏于总楼,副本存放于分楼。唯有两本地契都到了手,才算是此处的真正主人啊。”
处在镇子最中心地段的金玉楼,原本乃是商帮‘金玉满堂’所建的分部,如今内部却已经被改为洪兴帮的总堂,洪兴堂堂主唐初此时正坐在堂上。
唐初拿起刚拿到手的地契,把它仔细地叠在桌子上的另一张纸上,随后满意地点点头。
“所以我才怎么也想不通啊,小伙子,你手上怎么就会有这张地契呢。”
少年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死死闭着嘴,瞪着唐初。
“不愿意回答是吧,马七,你去跟镇长说一声。”唐初放下地契,招了招手。
马七连忙凑上来:“老大,说什么?”
“就说,我们这刚抓了个贼……”
少年一听连忙喊道:“别,别叫官府的人来,我说,我是金玉满堂派来检查地契的!”
“你当我傻啊,哪有派一个毛头小子来做公事的,再说检查地契都是带副本去总部,傻子才会把正本带到外面啊!”马七喝到,“果然不老实,还是要让官府来审一审。”
“实在不行,我们这里也是可以审的。”唐初一出声,站在两侧的人就上前一步,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棍。
少年才注意到一旁原来站了四个大汉,比起之前街上的那几个更壮了两圈。
“这是我们帮的四大金刚,一个个力大无穷,若是他们的棍子打在你身上,我怕你那小身板是一下都挨不住啊。”
“我说,我说实话!我是偷来的地契,从金玉满堂的总部里偷来的。”
“偷?“唐初微微扯了下嘴角。
“还不老实,金玉满堂总部什么地方,你个小孩能偷出地契来?”
少年观察到两旁的壮汉蠢蠢欲动,连忙出声澄清:“是真的啊,我师傅是江南道最好的盗贼,小爷是江南最好的偷儿!”
唐初和马七对视了一眼,问道:“你能偷出金玉楼的地契,还能偷别的吗?“
”眼下他们丢了地契有了戒心,不过等上几个月,小爷我想偷啥还不跟玩儿一样!“提到自己的专业,少年似乎也不胆怯了。
唐初点点头,把手头上的几张纸拿过来,递给马七:”拿给他去看看。“
少年接过纸,顿时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金玉满堂在这镇上别的几处房产的地契,可惜都只有副本,终究在手上捂不热。”
“你想让我帮你偷正本的地契?”
“不错!”
“我偷了地契,你能保我安全吗?”
“当然,看看我手下这四大金刚,各个算上江湖第一高手,金玉满堂一个商派,哪里是我们对手。”唐初让马七搬下来一个箱子:“只要事成,这些就是你的。”
箱子打开,闪着金光的金块整齐排在一起。
少年没看箱子,反而问道:“四大金刚是不是有个第五人?”
“你在说什么蠢话,都叫四大金刚了还能有第五人不成!”
“那就好。”
少年平淡的声音响起,他双臂一张,双手间寒光闪过,原本束缚着他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断开。
少年鬼魅般的在堂间穿梭,双手双刃,似轻似柔地在四大金刚地脖子上一一,随后飞身上堂。
唐初刚刚站起
刀刃已至咽喉。
“我对你的钱不敢兴趣。”杀手掏了掏胸口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小纸条,念到:“我是为了童清穗和其他这些年来被你们迫害的人们而来的。“
话还会未说完,堂下的四名壮汉已捂着喉咙和唐初一起倒下。
“啧。”杀手抿了抿唇,“刀快了。”
一切刀起刀落不过在刹那之间,只留马七呆立,嘴里“嗬嗬”,说不出半句话来。
“小个子侏儒,险些忘了。“杀手甩手掷出匕首,结果了堂上最后一人的性命。随后一跺脚,少年冲天飞起,鸦叫声中,越过帮众们徒劳的包围,向城外飞去。
铜锣镇西边,排列着许多低矮土房,每座房子墙上都劣迹斑斑,一座房子的墙上沾着各种暗红沉绿的污渍,主人似乎也没心思去清理,因而在众多房子里中尤其显眼。
住这间房的童老伯家里出了事,原本该去看顾摊子的女儿如今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一把年纪童老伯无奈亲自出摊,早上等马七爷巡逻完了街,便顾不得装样子卖早餐,急急就回了家。
洪兴帮指明要自己家的女儿,女儿以死相逼躲过一次,却不是长久之计。月前老伯托人带去消息,只盼外地的儿子能尽早赶回,倒是一家人逃去外地,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闺女落入虎口。
童老伯握着女儿的手坐在一旁,焦急着等着不知会何时到来的希望。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童老伯抖了抖身子,叹了口气,便开了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静寂的街道只有几声乌鸦的干瘪叫声回荡,老伯困惑地四下张望,一颗悬着的心到底是落了下去。
老伯转身正要关门,却发现有什么卡住了墙。他弯下身子,捡起一看,却是一锭银子,一封家书。
飞起的乌鸦盘旋升起,绕空飞旋几周,向着城外落去,落在那年轻人的肩膀上。
黑羽阴影之下,那人却无半点年轻相貌,身量拔高一截,挺胸而立,面庞方正,双目灼灼有神,却是一副青壮年模样。
“喂喂,我说阿立啊,一个小小分舵,你何必自己亲自出马,还费许多手脚搞来金玉满堂的地契。现在出发,只怕赶不上京城里的行动喽。”
“无妨,左右每天多赶点路程便是。若不是亲自来一趟,又怎么会知道洪兴帮行事如此跋扈,简直与强盗无异。金玉满堂与洪兴帮之间本就有些龌龊,给他们添点乱也好。”
“走吧。”
乌鸦振翅飞起,阴影散去,重新露出那张略显稚嫩的年轻面庞,少年整了整衣裳,最后瞧一眼这座小小城郭,背过身向着夜色走去。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写于2022.7.31
(又是滑铲的一个月。武侠风格好生难写,感觉头发都多掉了两根)
淮市多阴雨,近几天又连受台风影响,雨滴敲打房檐不断,急过又慢,密过又缓,匝匝切切,只是不停。
小刘守着他的一家老式客栈,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循环往复,门前地缝里的小绿芽慢慢生长。淮市是旅游城市,每年旺季自不缺生意,游人如织时他屁股不沾板凳,等人一个个散去,他乐得站在客栈门口看雨丝缠绵,地上水洼中水花跳动。
他最爱雨中雾气蒙蒙的景,什么都看不真切。曾有游客与他论此,他却懒得申辩,他人自有他人爱,小刘只觉看不清楚才好,太清明了就是板上钉钉,一丁点儿转圜余地都没有,像母亲离开他时给他的信,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来龙去脉,道明白了家余财产,冷冰冰硬邦邦甩给他两袖清风,走得毫不拖泥带水。
那哪里是信,是一则公事公办的通知函。
所以他继续看这不清不楚的山水。
突然某一天,这厚厚雨幕里走出来一位姑娘,小刘以为自己花了眼,定睛一看,发现她又变大了许多。哦,她越走越近了。
姑娘踏进客栈大门时身上还带着外面雨的气味,湿漉漉地。眼睛也是。手里提着一只老式的手提箱,箱子看起来年岁不小,连带着给姑娘身上也多添了些古朴的香气。
她只说在店里住一晚上,办好手续后又提出待到明天下午,央求小刘不要加钱。这破天气人烟稀少,就算她想住两间房也不会影响到其他游客,小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问及缘由,她闪烁其词,只道等几个人。
夜里小刘照例踱着步巡视一番客栈的安全情况,路过姑娘的屋子时听见一点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放心不下,走近了发现那声音原来是她在拆卸白天带着的那个箱子。她没关门,小刘就倚在门口看着她敲敲打打;灯也没开,月光就肆意拥抱在她身上,像是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安稳梦乡。
很快地,一只箱子被她拆解干净。好像早就知道他在那儿似的,她头也不抬,声音闷闷地:“这箱子是我妈的。
“她去国外的时候走的匆忙,把欠我舅舅们的钱存进银行卡放进了箱子里,让我还给他们。”
小刘不懂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他理所当然地将她理解为卷款潜逃的无知少女:“可这些钱也不属于你······”
“不属于我?”她忽地抬头,脸上那层客气温婉的壳倏忽破碎,碎掉的渣子个个锋利尖锐,伴着她的话语向外扫射:“我说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谁也别想留下;我说它不是我的,谁也别想塞给我半分半毫!”她快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短短几句话重量千钧,令她不堪重负。发丝粘在渗出细细密密汗珠的额头上,因为她急促的呼吸又抖动起来。
小刘毫不怀疑, 他再靠近她一步便会被生吞入腹,像草原上的猛兽吞下虎视眈眈已久的猎物;又或者,她不惜同归于尽也要和他拼死决斗——这想法令他更加烦怒:终日守着客栈,永远望不到母亲归来的身影,何谈希望与以后?就算今晚他动了手,打了人,明日自己乖乖滚去警局就是了,呆在这暗无天日的小巷里,与四角方方的监牢又有何异?
“我告诉你,”女孩接着开口,“我刚拿到它的时候,这里头除了银行卡,就没有值钱东西了。卡我早就压在我家门口那块地毯下面,明天他们一来找我我就会告诉他们。我早知道他们会跟着我的行踪,找到我是迟早的事情。可对我不管不顾,我就不能让他们费些腿脚功夫吗?箱子里就只有一张我和我妈的合照而已!还用得着你来教我不要偷窃他人财产?!”她顿了顿,水光一颗颗从她眼里落下,但她偏不眨,眼睛直直盯着他:“我现在,就只有这一张照……”
“我妈也不要我了。”小刘打断她,“连一张照片也没有。”姑娘不说话了,只摆弄着剩余箱子的躯体,木头年久,早已腐烂,它躺在柔软的手掌里被指甲轻轻摩挲,甚至发不出一点抗议的吱呀声。
月光突然安静了。小刘看着年轻的头颅再次低下去,忆起自己少年时似乎也浑身是刺。关心他的或看笑话的人只要靠近他,他一定要用言语或行径刺痛对方或刺伤自己,最后也许会获得奇异的满足感。无论是对方鲜血淋淋或自己伤痕累累,都是件愉悦而舒爽的事情。
但姑娘看上去比他理智的多。
果然,第二天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们挤进前台。为首的一个看上去想极力掩饰自己的迫切,左手敷衍地压了压领口乱糟糟的黑泥领子,说话时一口烟味喷出来,小刘后退半步。
“我问你,昨天有个住你家店的小姑娘在哪?她是我家里跑出来的!”男人这时候便不计较那么多了,比如说了人是他家的,之后是否要真的承担起抚养与爱的责任?也不愿细想所谓的自己家里的小孩是否乐意见他,只把柜台拍的梆梆响,急切地一刻也不想多等,仿佛要眼前这个瘦小的小伙子立刻从身体里吐出他吞下的女孩。
“人在这儿。”谁也没注意到姑娘从侧楼梯下来了,脸色苍白,灰蒙蒙的像是晨起空中飘着的雾。
“哎呦!”人群一下子沸腾了,个个忙不迭围过来,如同一秒内踏进了珍稀动物的展览馆,其中几个人手一拍,身体跟着向后倾倒一下,而后连忙向前俯探,笑眯眯地盯着她的脸看,似乎一点没发觉她身上的衣物已经是几年前的旧衣,脏乱、需要更换。
“怎么在这儿呀?吃饭没?东西呢?”男人狠劲儿在衣服上抹了把手,想摸一下她的脸,被躲开了。他毫不在意,脸上堆着假笑,双手上下抖动,眼睛眯成弯弯一条缝隙,肿泡眼装遮不住算计的金光。
小刘站远了些,他在角落里看着这一群人围着一个麻木的女孩,女孩神情平静,好像世界的时间都在他和她面前停止了,而那群男人的时间加速流逝。女孩张了张嘴,应当是与他们说清楚了银行卡放置的地点,那一伙人又激动地沸腾了起来,一转身再一次挤出了大门。
“手提箱……”小刘听到他们这样喊着,也不管所谓名利哀愁,阶级富贵罢。小刘在冲出去的人群中被挤得踉跄了两步,抬头一看,不知何时那姑娘已回到二楼,正托着腮看平整的无一丝褶皱的天空。
然后她伸出手,眉头浅浅弯着,似仍然轻笑,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轻敲打着胳膊下的木头栏杆,接着将手里的钥匙恨恨地向楼下的人群掷去。无论砸着谁都好,小刘想。可它没有,那小小的金属块儿甚至没来得及在夕阳下反射出一点点光亮,就滚到昨日大雨积下的水坑中,被人混着腐泥踩踏,再也不见了。
【求知】:请读者尽情抒发阅读感受,祝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