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
麦考伊数着手里的钱币,发出一声叹息。
一张海鲜刺身餐兑换券和100MDG,海鲜刺身餐400MDG,接下来还要……或者干脆把手上的代币换成真正流通的金钱?最近好像发行了新的卡组,如果运气好开包拿到稀有卡片……
呜呜,好想暴富!
雕金学徒再次叹气。还是维持日常生活比较重要,她这样想着,准备转身离开。
怪物餐厅身处贸易都市的中心处,与冒险者行会、各色公会等相隔不远,来往行商与冒险者都乐意在交付任务后逛一逛,四处看看;几条街外更有知名的贸易大道,许多人会在那里挑选武器与装备,或者进行个人对个人的买卖,麦考伊自己也参加过类似的露天商贩,出售过些讨巧的小玩意儿。在这样的地方,人总是忍不住四处看看,就算没有购买的需要,街市特有的活力也会让人心情愉快。
麦考伊正是这样看见了曼殊。
“啊!”雕金学徒小跑过去,“您也到这里来了吗?”
身着冒险者服饰的精灵转过头,她等着对方有些笨拙地躲避来往的行人,最后停在自己身前。
“不必那么急。”曼殊说。
“欸嘿嘿……碰见了嘛,前几天真的谢谢了!”
她们是在薄暗森林遇见的。
那时候麦考伊正打算采集苏打史莱姆的粘液,这些果冻状的软乎生物成堆地积在一起,远处看竟还有几分像波光粼粼的海面。一只史莱姆从背后撞上来,正在认真观察的雕金学徒身子一歪脚一滑,石子丢进池塘一样,她倒在史莱姆的海洋里。
倒不是说以前没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时候她刚离家不久,对魔物也只有由书本图鉴上的来的粗浅了解。一只阳光史莱姆跳到她头上裹住她的脑袋,她不得已,只好用掉一个保存有火属性魔法的晶石,之后还吃了好几天草。而现在她连翻找腰包的力气都没有。史莱姆们压在她身上,类似溺水的感觉催促她大口呼吸,她张开嘴,吞下一部分黏糊糊滑溜溜的胶装体。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说不清是性命的危机比较急迫,还是少女心的哀鸣更折磨人。
“别动。”
是利落的声音。
曼殊射出带着魔力的箭。
眼前的精灵似乎也想起学徒被救出后狂叫着拿手帕搓去脸上黏液的样子,她轻轻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何况你也招待我共进了不错的一餐。”
也就是把湖里抓上来的鱼烤了烤而已……麦考伊没把这话说出来。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她指着身后的任务板,问:“那,曼殊姐姐要不要一起做做怪物餐厅的任务呢?”
精灵没有说话。
“啊!当然,要是你愿意,要是没有其他事的话……”
“不……”曼殊看着麦考伊,“当然可以。走吧,去看看。”
于是她们来到展板前。
“素材收集、调查和经营……料理就算了,啊,偶尔还会有特殊任务!不过之前的已经过时限了,我们去哪个?”
“哼,尽管选,可别跟我们撞了。”
麦考伊顺着声音看去,矮人拄着重锤立在她们身后,旁边还站着个兽人,那松鼠样子的兽人拿脚拍着地面,似乎有些不耐烦。
“我很怀疑,巴加克,毕竟我们挑选任务的眼光更‘高‘。”曼殊冷淡地回答。
“哈,这可——”
“要吵架就到一边去,别挡着我看任务。”大松鼠(麦考伊在内心这样喊)抽抽鼻子,仔细地浏览任务详细。他好像找到了什么,转过头打量麦考伊,又觑一眼正在和矮人进行无声眼神对决的精灵。
“喂,小姑娘。”
“欸,我吗?”
“就你,你能使魔法吗?”
“会是会啦……”
“神圣属性呢?或者有没有类似的东西?”
麦考伊偷瞄一眼曼殊。
“哦……”松鼠点点头,“喂,铁尘!今天开始这俩就是我们的队友了!”
“什么?!”
“我要去地下城,那里搞不好有我需要的素材。”
“那也不必——”
大松鼠伸出手,指向说明中的“神圣属性”。
“……”
地下城任务啊,雕金学徒兼见习法师的心思活络起来。探索类任务都伴随着一定的危险,对自己的实力深有把握的学徒连阅读任务详细的时间都省略——反正也做不到。不过,如果是四个人的话,搞不好能够成功。
而且报酬有500!
“曼殊姐姐,我想参加……可以吗?”
“……”
精灵点点头。
就这样,轻锐小队(不情不愿地)成立了。
“先说好,你们到时候可别拖我后腿。”
巴加克咕嘟咕嘟灌下一口酒,将橡木杯“咚”一下顿在桌上。他的动作动静有些大,不过没什么人在意。新组成的小队围在小圆桌旁,酒馆里热热闹闹的,喧闹混进吟游诗人的旋律,壁炉中木柴噼啪作响好似乐曲中点缀的风铃。按照传统说法,四人正在联络感情(巴加克嗤之以鼻)、加深了解(除去打嘴仗的部分)。
“那可不好说。”
曼殊坐在麦考伊身边,火光投在她脸上,为她本就典雅的面容增上油画般的质感,只要忽略她和矮人间幼稚的对话。
“所以,你是牧师。”
阿曼德从面前的小碟里拈出一枚坚果,他坚持一次只拿一个。
“还算有点用。”兽人这样点评。
“……”
“哈,谁知道实战里怎样呢!”矮人调整了一下胸前的胡须,“搞不好只是对武器意外挑剔,怪物在眼前就吓得腿软了。”
“如果你有疑问,巴加克,我们不妨再比试一场。”
“上次不过是失误!”
“好了,好了!喝酒,喝酒!”麦考伊慌张地向侍应生招手,“啊,这边麻烦再来一杯!”
巴加克和曼殊之间的过节说来也简单:精灵恰巧需要武器,就随便走进一家店铺(“居然是随便!”),她出于习惯对武器挑来拣去,却没料到皱眉的表情惹怒了店主——不肖说,店主就是巴加克·铁尘;矮人没法忍受自己手下造出的武器遭受此种侮辱,立刻对精灵进行反击(“嗬哟,我这暴脾气”),一来二去,他们便起了争执。
“你那手腕拿得起我精心打造的长剑吗?”矮人眯起眼睛,“怕是连举过头顶都困难吧!”
精灵的表情更显冷淡:“说出的话如同云端落下的雨一般不可收回,无礼的人,你冒犯了一位冒险者的荣誉。”
“哈!那也说明你的荣誉不值几个钱!”
“拿上你的武器,”曼殊走到店外转头睨他,“让我们来看看是谁的荣誉更不值钱。”
结果不必说了。
“要不是你那时候突然拿光球糊人眼睛,我才不会输!”
“啊哈哈……”麦考伊干笑着,她拿眼神向咯吱咯吱吃果仁的阿曼德求救。
“能打是好事,”兽人说,“而且还会吵嘴,多好啊,妙趣横生!”
“呜呜呜……”
出于对明日行程的考虑,这场聚会没有持续很久。他们各自歇下,对武器行囊做了最后的检查。
出发的时候很快到来。
四人终于踏进地下城。
Tbc.
作者:落水
关键字:星行纪
文体:小说
正文:
我现在是在一座海岛上,时间约九点,我正吹着冷风烤着肉,肉很香,但并不好吃,我想吃,但并不享受。
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十一天,距离我的目标还有很长的时间,我虽然懒得去计算它,但我依然每天都会想起它。
不由自主地想起它。
但更多的时候,我还是在考虑今天到底能弄到点什么吃的。
以及最重要的,到底该对镜头说点什么。
我承认,这个我没听过的纪录片摄制组在几个月前刚刚找到我,并邀请我参与一个多人参与且带有一定竞争意味的野外独居纪录片的时候,我确实没有正确地预估到这种拍摄可能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
例如从片酬、人员配置及筹备工作等方面明显体现出的资金紧缺问题,这直接导致我们十几个参与者不得不尽可能分散到了一座实际面积非常狭小的岛屿上进行拍摄。
还得想办法不要与其他人的活动范围产生交互,进而引发一些公平参赛方面的问题。
实际地处理下来,基本就是这附近谁活动过了,谁设置好了陷阱,谁来取了水,打了只松鼠,别人就最好不要过来了。
颇有点先到先得的意思。
然而这座岛着实有点小了,小到几乎随便挑个方向,走不出几里地就能一头闯进某人的营地里。
这种情况大概是每个人都没想到的,但毕竟来都来了,还是要为自己争取最好的生存空间。
然后我们就不得不浪费本应在体力与精力最好的前几天,不是去搭建一个坚固的营地,而是去积极地对周边环境进行“探索”。
而我们显然不能对镜头如此说明,就得想出种种能够站得住脚的理由去解释这种不那么专业的行为。
我已经能够预见到未来节目正式播出的时候,我在观众们挑剔的目光中会呈现出怎样的傻样了。
傻妞一个,没什么能耐,就知道一堆大道理。
没什么能耐还来参加节目博眼球?
我认识她,她有过一个旅行节目,还参过军,还以为她挺强的,想不到这么弱,她到底是怎么火起来的?
丢我们国人的脸!
诸如此类的种种必然是少不了了,我其实平时并不会太在意这一类的评论,但那些时候我多半都对自己挺满意的,而现在显然不同。
所以我光是想想,其实就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动力来支撑我继续参与下去了。
但工作毕竟是工作,无论我喜欢与否,该做的事儿都得去做,况且如果有机会胜出的话,多少能缓解一些我接下来打算转型的压力。
如果不能,那至少表现好一点,这样还有下一季的话,或许他们还会再邀请我。
虽然我并不想再来。
或者别的节目组也行,这也没什么好挑的。
想到这里,我啃着手边表面焦透了,内里却还有点生的干涩无味的肉串,对着镜头说了几句俏皮话。
谢了小松鼠,你是我这九天来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这不好笑,但尴尬也是节目效果,不是么。
没烤熟的这部分可千万不要有寄生虫啊,我的朋友。
太好了,这只松鼠小朋友到头来还是送了我一个腹泻大礼包,虽然情况不是那么严重,但也让我整个前半夜无法入眠。
然后与后半夜的暴风雨无缝衔接。
之前忙于圈地盘而没有好好搭建庇护所的弊端也显现了出来,暴雨首先冲走了我草草铺设的隔雨层,我的小屋立刻变得泥泞不堪,篝火被浇灭,湿润的草垛也没法再把火生起来。
我缩在角落里想着,这屋子起码还能挡挡风,然后一阵狂风就把我搭设在屋顶的木架吹飞了,整个小屋几乎当场散架,我慌忙带着仅有的工具逃了出来,站在狂风暴雨之中,看着被雨水冲刷着的几根仅剩的撑木,我的心里充满了退赛的念头。
然后我发现,我在睡前忘了关闭的摄像头已经把这一切都录了下来。
要对着镜头说出我受不了了,因为种种主办方和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我要退赛了,这种场面光是想想就令我不寒而栗。
又或许,我的战栗只是因为周围的暴雨。
但我不由得想到,要是这种节目录制的时候不要把摄像机放在我们的身边,让我根本不知道究竟有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会看向我,或许我会感觉好得多。
当我知道别人会从什么角度看向我的时候,总会有些忍不住要表演一番的。
于是我终究还是没能掏出随身携带的卫星电话,去拨出那个代表要放弃一切的号码。
事后想想,这种不放弃本身,真是像极了自己平日里的倔强。
那么多的坚持,都是因为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又再把话说回来的话,其实无论情况如何我该做的事都不会有任何差别,归根究底这是我的工作,即便我大部分的工作都还算是过得去,但总也会有那么一些工作是让人不爽却又不得不继续做下去的。
如果因为情况略有不适我就掉头离开,那么我或许也未必能够走得到今天的这一步。
当然也可能走得更远,谁知道的呢。
无论如何,浇筑了一整夜的暴雨终于还是在清晨时分结束了,坐落于北海的这座小岛几乎感受不到多少冬日的暖阳,反而促进了泥土中的水汽蒸发,带走了更多的温度。
包括我在内,一切都是潮湿不堪的,升不起火,我就在泥泞中重新架设摇摇欲坠的庇护所,所剩无几的体力几乎在寒冷中彻底耗尽,我颤抖着劈砍粗壮的树木,用麻木的双手把它们扛在肩头,再回去搭建我早该用心去建设的小屋。
这一切完成的时候,我的身体早已经冻僵,周围甚至下起了小雪,周围的地上都已经结出了薄薄的一层冰,冷风吹着湿透的衣服让我变得更冷,我不得不把它们脱下挂在门外,让寒风将它们吹得彻底冰冻,再拍掉冰碴就直接套在了被冻得铁青的身上,这下终于算是为能为自己保存些许的温度了。
我还经历过更糟糕的状况,我不确定自己的身体能否接受,但我知道我的心理还可以继续下去。
难受吗,不爽吗,是的,都有。
如果这个节目组的前期筹备能再好一点,资金再充裕一点,赛制再完善一点,那么我从一开始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但我还接受过更加无理的任务,我知道,有些事不是想当然地那么简单,当我决定了要这么走,接下来的一切就都只看我自己能否承受了。
毕竟,这些影响到了我的场外因素,如果它影响到了我们每一个人,就等于说没有影响任何人,不是吗。
我想着,至少昨晚的这一场风波充满了节目效果,观众或许会一边怀揣着恶意和指责来针对我,或许有些人会对我的遭遇充满同情,而节目组拿到这些素材的时候,肯定会爱死我了。
总之,到第二天的时候,一场严重的感冒理所当然地找上了我,持续的低温榨干了我几乎全部的体能,但靠着塞进怀里用体温烘干的干草,我还是成功地生起了火。
我又再花了两个小时来烘干备用的柴火,然后把它们一股脑塞进火堆,就陷入了无可抵御的沉睡。
我真他妈早该退赛了,再度醒来的我不得不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来做心理建设,才停下了对自己辱骂的念头。
现在小屋里的热量已经逐渐恢复了一点点,只是火堆已经快要熄灭了,然而火堆的高温把周围潮湿的泥土烘干,又让这些水汽挥发到了空气中,这些水汽最终在房间的各个边角处凝结,我翻身起床的动作震下了一片片的水珠,让我差点误以为外面又再下起了雨。
毫无疑问,除了腹泻的症状稍有好转以外,又累又饿还感冒了的我已经走到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局面里,我熬过了这次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但我的体力已经透支,即使有着充足的补给来恢复,恐怕也需要足够舒适的环境加上足够的药品和时间才能够恢复,这意味着我必须尽快找到能够让我撑过许多天的食物。
在火堆边上使劲地烘暖了身体后,我拖着虚弱的腿把不大的领地绕了大半个圈,渔网里没有鱼,套绳陷阱里也没有野兔,落石陷阱里也没有松鼠,一边走,一边还要对镜头挤出无可奈何的笑容一边还有说着俏皮话表示我心里有谱,但在之前鼓起的劲头已经暗自熄灭,恐怕这就是我的极限了。
一片规整的足迹就这么极突兀地闯入了我的视野。
这是一条中型动物日常活动踩踏出的小径,目测是一头野山羊,我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就发现了它,当即设立了一个套圈陷阱,然而在之后的几天里完全没有再发现有任何动物经过的痕迹。
由于再往前一段路就是另一个参赛选手的“领地”,我一度怀疑它早已被其他人抢先捕获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只要我的陷阱能够发挥它应有的效果,我将获得一段不用担心食物的时间,每天窝在小屋里把感冒养好,让我能够在这座小岛上过上相对滋润的生活。
我太需要它了。
我连忙带着摄像机赶了上去,越是靠近设置陷阱的地方,我就越是紧张,当来到转过去就能看到陷阱所在的山坡处时,紧张的程度甚至比我的小屋倒塌的时候都还要多。
树断了,我的陷阱悬挂在一棵柔韧的杨树干上,我知道它不够粗壮,但这是最好的陷阱地点。
然后它就这么断了,我的猎物踩中了我设下的陷阱,在这片泥泞中留下了一大片混乱的挣扎痕迹,然后带着一整根树干逃走了。
即使镜头就在我面前,我还是忍不住骂了起来,我顾不上前方是另一个人的领地的问题了,去他妈的规矩,我要追到那头羊,杀了它,剥皮割肉后带回我他娘的小屋里。
从现在开始这已经不是什么节目的问题了,这他妈的是个人恩怨。
树干拖在地上的痕迹再清晰不过,我用最后的体力追了上去,一路走了很远,有些地方伸直能看得出它带着一根树干被卡住了的痕迹,这很好,挣扎会不断消耗它的体力,惊慌则会加速这个过程,不断收紧的套索会让它的腿逐渐失去知觉,最终陷入无法控制的痉挛。
然后它将倒下,被我找到,继而被我亲手割断喉咙,随而终结它和我一并的痛苦。
我只是实在没想到,它居然主动选择了自己的命运,越过了这座岛上最大的一条溪水,从几米高的悬崖边上一头跃了下去,当然,很可能它只是再次被套绳缠住了,进而在这片泥泞湿滑的斜坡上滚落了下去,但这个结局在我眼里就是一种饱含着固执的决意。
所幸,套绳还是把它捆住了,这头浑身沾满了泥的黑灰色山羊就这么挂在悬崖边上,并没有完全从悬崖上滚落下去,现在我只需要想办法把它拉上来就够了。
如果放在以往的话,我凭自己的力量也能把它拽上来,但这个举动无疑超过了我现在的能力范围,即便这么硬撑着把它拽上来,我也不可能再有把它剥皮肢解后往返多次运回小屋的体力。
噢,还有要命的摄像机,我得把它架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把我用充满机智的方式将它拖上来的全程摄录下来。
半个小时后,我放弃了各种花哨而完全没有起到作用的方法,我相信这是因为感冒和疲惫的双重作用,否则我应该能够想出合适的方法的,但现在,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只会浪费我更多的体能。
我用木棍尽量把套绳搅了起来,紧紧抓住木棍的两端,双腿撑在两侧的石头上,靠腰腹的力量把它慢慢拖上来。
这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强烈的颤抖,虚弱无力的双腿几乎无法支撑,本该有着强大力量的腰部仿佛手机来电一般疯狂颤动,我知道这口气只有一次,一次无法拖上来,我就再也没有再来第二次的力气了,于是我拼尽了全力地拖拽了起来。
那感觉,仿佛我在与整个大地在较劲一般。
而没有人能够赢得过大地,所以我软弱的双腿滑离了湿滑的石头,我顺着被拖上了一段的绳索往下猛地滑落,随后因为我和这头死山羊的体重而绷断了缠在旁边树干上的绳索,一同从山崖上滚落。
那一瞬间,我不由想到,我他妈又给节目组贡献了一个好镜头。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躺在了一个简陋的帐篷里,这显然不是我的小屋。
柳允晟给我递了一碗汤过来。
他在溪水边发现了我,当即把我带回了他的营地里,替我烘干了外套和裤子,还喂了些鱼汤给我,据他所说,如果我半个小时内不醒过来的话,他就要通知节目组过来接人了。
而他做这一切的时候,非常“贴心”地关闭了摄像头,这样如果我想的话,我还能够装作一切没有发生地回到节目里去。
我表示,你错过了救下我的镜头,如果节目组知道的话恐怕会想要杀了你。
他表示我可去你妈的吧。
他虽然是个韩国人,但是东北味儿的脏话倒还挺正宗。
总之,我和他是这个节目里为数不多的两个亚洲人,他希望我们都能好好参赛,提高亚洲面孔在这类节目里的出场率,如果可以的话,不被发现地适当作弊也无所谓。
唔,我本想吐槽你这还真是符合我们对韩国人的刻板映像,但想到我现在是受益者,硬生生地把这句话给憋了回去。
他的帐篷虽然简陋,但是好东西还真不少,由于刚抵达这里就找到了一个极佳的鱼洞,他直接过上了不愁肉食的生活,于是也没有过多对周边的环境进行探索,只是慢慢地收集着周围的可食性植物,打造各类工具,准备着盖一个足够豪华的大型庇护所出来,颇有些教学表演的意思。
可惜的是他没有发现那头羊,恐怕已经被水流冲进海里去了。
他为我煮了一整条鱼,还加了些草药在里面,还想要送我一条鱼,让我假装是自己捕到的,带回自己的营地里去。
我只接受了鱼汤,因为我已经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心思了。
消化一下这顿久违的鱼羹,在火边暖一暖身体,体力一恢复我就要回到我的小屋里去,拨出节目组的电话。
在这段时间里,他每日的收鱼时间到了,于是出去了一趟,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我也准备要走了。
他显然还是不希望我退出,在他眼里我还有继续坚持的能力,而我离开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亚洲人留在这个节目组里了。
没事的,你就带着我,和我的礼物继续奋斗下去吧,我如此说道。
他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随后淡然地笑了起来。
我当然已经发现了,他忙着处理那头羊,又要小心不要在自己的身上留下气味,还得尽快返回营地里查看我的状态,没有留意到自己的背上沾染了一块羊脂也是正常的。
他想要赢,这就是唯一的理由。
我并不反感他的行为,即使他不将那头羊藏起来,我也已经没有再继续进行这个节目的动力了。
这一切是我从一开始就不够严谨且专业的计划所导致的直接结果,无论节目组如何,赛制如何,是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做到我本应该做到的事,才会致使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事件。
不是他藏起了那头羊,而是我不想再追究了,权当送与他,让他能够坚持下去完成理想也是好的。
他说,如果这不是一个比赛,他恐怕会当即和我一起走。
我没说什么,默默离开了。
四个月后,节目上线,我的一系列悲剧果然成了整个纪录片里最热门的镜头,其中充满了同情和辱骂双方的疯狂掐架,节目组在联络我签署下一季节目意向合同的时候,甚至忍不住笑出了声。
柳允晟靠着自己充足的鱼干储备和一整头山羊,成功地成为了整个节目里支撑得最晚的人,完成了各种炫技性的表演,还拿走了大奖。
这下他和我都成了这个节目里最成功的角色了,他恐怕也很高兴吧。
当然了,他也没有再联络过我。
今天我刚刚剪好了一次普通的旅游Vlog,由于节目的热播,观众的留言里大多是想让我去野外生存,当然,冷嘲热讽的也不少。
行吧,那就再去录一次吧。
就是这一次得好好考虑清楚要去哪里拍了,现在的这群观众可不会接受我缺乏节目效果的视频了。
嗐,我也不想搞这种屁事,可谁叫赞助商给的钱多呢。
备注:寻思了几天,两个角色直接拿写法来区分开好了,不知道这一次的效果还够不够克制
免责MODE:笑语/求知